药品制造 样本条款

药品制造. (1) 公司的市场地位
药品制造. 公司母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物制品,包括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冻干粉针剂、多肽免疫调节和增强药物、重组蛋白类抗肿瘤新药等。公司控股子公司蔚嘉制药主要产品为抗病毒类原料药及中间体,主要产品有核苷类抗逆转录酶抑制剂、蛋白酶抑制剂等品种。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金路捷(通用名: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 金路捷为国家一类生物制品新药,源自于一项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研究成果。2003 年,公司产品金路捷——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上市。金路捷是世界上第一个商品化的神经生长因子新药,属于国家一类生物制品。其活性成分为小鼠颌下腺中提取纯化的神经生长因子(NGF)。神经生长因子是人体神经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生物活性物质之一,它对整个神经系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正常生理状态下,NGF 能够促进神经的生长、发育、分化和成熟;在病理状态下, NGF 能够保护受损的神经,同时能够促进神经的再生与修复。经多年培育,目前 NGF 在临床上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类神经损伤修复领域:在中枢神经损伤领域,已用于颅脑损伤、脊髓损伤、急性脑血管病、退行性神经损伤、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小儿脑瘫、阿尔茨海默氏病、帕金森症等;在周围神经损伤领域,已用于格林巴利综合症、面神经炎、中毒性周围神经损伤、放化疗引起的周围神经损伤、臂丛神经损伤、各种神经离断伤、视神经损伤、听神经损伤、糖尿病周围神经病等。 金路捷是采用现代生化技术从小鼠颌下腺中分离纯化出的高活性多肽,与人体内源性 NGF 具有高度的同源性,具有活性高、毒副作用小、疗效确切、性价 比高、使用方便等特点,是治疗神经系统疾病的优选用药。 (2) 多肽免疫调节和增强药物等其他生物制品 除金路捷外,公司还有少量其他生物制品,如注射用抗乙型肝炎转移因子—奥肝肽,该药物为多肽免疫调节和增强药物,是从经乙肝疫苗和其他活性物质免疫后的健康牲猪淋巴中提取的小分子多肽物质,它能够传递抗乙肝病毒感染的细胞免疫功能的特异性免疫信息,把供体内细胞免疫信息主动地传递到乙肝患者体内。能激发体内释放干扰素、白细胞介素等多种淋巴因子,从而特异性地增强机体对乙肝病毒的免疫能力,广泛用于 HBeAg 和 HBV-DNA 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治疗。 (3) 抗病毒类原料药及中间体 公司控股子公司蔚嘉制药一直致力于抗病毒药物尤其是重大传染性疾病药物的产业化技术开发,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国际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外抗病毒药物企业重要 API、KSM、ASM 的核心供应商和 CDMO业务合作伙伴。旗下福建蔚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和海特生物(厦门)有限公司分别被列入国家和厦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公司主要产品有: 利托那韦、洛匹那韦等抗病毒中间体,公司核心技术孵化的 3CL 蛋白酶抑制剂药物的 ASM 产品已进入新冠药物上游供应链。 (4) 重组蛋白类抗肿瘤新药 CPT,即重组变构人肿瘤坏死因子相关凋亡诱导配体(Circular Permuted TRAIL 简称:CPT),由参股公司北京沙东开发,是一种重组蛋白类抗肿瘤药物,属于Ⅰ类治疗性新生物制品,对多发性骨髓瘤有显著的治疗效果。
药品制造. (1) 研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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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温发改证〔2022〕266号。

  • 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 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 身体结构 指身体的解剖部位,如器官、肢体及其组成部分。

  • 业务模式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业务模式分为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形式的融资服务,业务占比以售后回租为主。

  •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 项目用地 1、 用地基本情况。本项目拟选址花东镇金谷路以东、街北高速以南作为项目用地,拟选址用地总面积约 142 亩(净用地面积约 120 亩),具体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面积为准。 2、项目用地采取出让方式供地。 3、 乙方应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取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如未竞得的,从公布土地竞得结果当日起,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