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 作 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国家版权局核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21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著作权一览表》。
著 作 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国家版权局核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拥有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149 项,作品著作权 1 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著作权一览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有 1 项在用的软件著作权仍登记在浩洋有限及共有人广东工业大学名下。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登记在浩洋有限名下的 1 项软件著作权未办妥更名为浩洋股份的手续系由软件著作权登记机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内部办理程序的客观原因所致,在完成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内部相关程序后,办妥该等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人更名手续不存在实质障碍。
著 作 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披露函》,目标集团持有的主要著作权 (包括注册的及未注册的)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五。 根据《购买协议》,卖方声明并保证:目标集团所有著作权均持续有效且具有执行力,除《披露函》披露以外,标的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均是所有著作权唯一和排他的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