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数额确定 样本条款

补偿数额确定. 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实际净利润数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以下称“利润差额”)将作为东昌投资及东昌广告向公司进行补偿的具体补偿数额确定依据。 如果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期末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公司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东昌投资及东昌广告关于标的公司在该年度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累计数)的事实以及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三个月内,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已补偿股份总数×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人应对申华控股另行补偿。补偿时,东昌投资及东昌广告应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仍不足的部分以其自有或自筹现金或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公司全额补偿。 (1) 在各承诺年度的具体股份补偿数额和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2) 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Related to 补偿数额确定

  • 中标人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既往症 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患的已知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 告知義務 訂立本保險契約時,要保人對於本公司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之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本保險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本保險契約。

  • 通 知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 龙卷风 指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陆地上平均最大风速在 79 米/秒-103 米/秒,极端最大风速在 100 米/秒以上。

  • 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间已经过月数(个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立入調査 甲は、乙が契約による事務の執行に当たり取り扱っている個人情報の状況について、随時調査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事故発生時における報告)

  •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4至2025年度生产负载均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二。 投标金额:小于人民币35万元(含税)。投标金额包含投标人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如税费等。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 中标方式:根据本采购书“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投标价格较低者中标候选排序在先,价格也相同的,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