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及其原因. 1. 由中船集团向中船防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
(1) 提供船用设备、机电设备、配套件及材料物资等 2020 年需增加 4.8 亿元,总额度由 57.39 亿元调整为 62.19 亿 元。基于 2020 年总额度的调增,根据本集团 2021-2022 年总体产值 的增长情况测算,2021 年总额度由 55.69 亿元调整为 61.26 亿元, 2022 年总额度由 64.28 亿元调整为 70.74 亿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益于海上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2020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埔文冲”)的下属子公司广州文船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基础构件的承接量呈大幅增长,需增加钢材采购量约 4.8 亿元。上述增加的采购量将由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中船成员单位)集中采购,由其提供主要的材料、物资、设备及相关的物流配送服务,以降低采购成本,抵抗船市风险。
(2) 租赁、劳务和技术服务等 2020 年需增加 2.03 亿元,总额度由 3.28 亿元调整为 5.31 亿元。 基于 2020 年总额度的调增,根据本集团 2021-2022 年总体产值的增长情况测算,2021 年总额度由 2.82 亿元调整为 5.17 亿元,2022 年总额度由 3.22 亿元调整为 5.95 亿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 年底,随着黄埔文冲子公司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启动文冲厂区搬迁,原在文冲厂区建造的产品陆续实施转移至南沙厂区建造,南沙厂区现有的劳务公司人员不能满足上述生产负荷,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劳务公司人员无法及时复工,人员队伍亦不稳定,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开展,黄埔文冲引入在黄埔区和南沙区均有固定的场所、人源数量充足且人员结构能满足造 船企业各种用工需求的劳务队大连船舶工业工程公司船营厂分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劳务工程服务,且服务费用标准不高于其他劳务公司,预计 2020 年发生劳务费约 2.03 亿元。
2. 由中船集团向中船防务提供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