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权放弃安排及相关事项. 4.2.1 甲方及丙方同意,除标的股份外,丙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份【即 47,270,800 股, 即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183%】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放弃期限自标的股份完成交割过户到甲方名下之日开始,直至丙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或丙方和甲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表决权放弃事项或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放弃对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之日(以较早发生的为准)止。 甲方及丁方同意,除标的股份外,丁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份【即 47,270,800 股,即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183%】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放弃期限自标的股份完成交割过户到甲方名下之日开始,直至丁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或丁方和甲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表决权放弃事项或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放弃对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之日(以较早发生的为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