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样本条款

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 为规范及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有研集团于 2020年5月25日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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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 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 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 财务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开设独立的资金账户;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执行的税率均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批准的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确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纳税的情况。

  •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 资产独立 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设备,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

  •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代理服务费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包组采购预算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货物 类”费率标准计算收取(计算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7

  •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包括 35 名)特定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