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解除限售日. 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在解除限售日,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每个资产负债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并减少所有者权益。
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本期股权激励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影响:本次股权激励适用股份支付会计政策,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授予日为 0000 年 0 月初,则 0000 年-2023 年股权激励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292.20 2,501.23 541.93 1,292.30 500.25 166.75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股权激励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上述会计成本测算不含预留权益。 综上,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估值参数取值、计提费用具有合理性,符合《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时,主办券商提示: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总费用是依据模拟的假设条件,在一定假设的基础上做出的预测算,仅供参考,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及各期分摊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被公司回购注销,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处理。 公司有权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除限售日. 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由公司回购,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额。根据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4.57 元/股)与授予
解除限售日. 指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