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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程序 样本条款

評審程序. 1. 評審時,每位申請者的作品及專業證明,只會以號碼代替其姓名。 2. 各委員將根據上述評審準則而給予每一份申請評分。 3. 申請者所提供的專業證明文件將交予各評審委員作評分參考之用。 4. 申請者如在前一期經營「藝術廊」, 其表現如出席率及違規事項,將列於評分表格內,以供評審委員備悉。 5. 各評審委員所給的分數總和, 即為申請者所得的總分, 以總分的高低排列入圍次序。如申請者於評審準則第 1 及第 2 項的任何一項未能成功獲取分數,有關申請將不獲考慮。 6. 如申請數目超過名額, 評審委員會將以總分數排列入圍次序。如出現同分而名額有限,將以抽籤方式決定入圍結果。 7. 各攤位類別的名額及候補名額將由評審委員會釐定。當各類別正選滿額後, 其餘的申請者會按所得到的分數高低排列次序, 作為該類別的候補名單。 8. 當成功的申請人士放棄經營或有經營者退出, 本署會依次序邀請候補名單內的人士加入經營相關的攤檔。 9. 本署會以評審委員會的裁決為評審的最後決定。
評審程序. 1. 評審時, 每位申請者的作品及專業證明, 只會以號碼代替其姓名。 2. 各委員將根據上述評審準則而給予每一份申請評分。 3. 申請者所提供的專業證明文件將交予各評審委員作評分參考之用。 4. 申請者如在前一期經營「藝趣坊」, 其表現如出席率及違規事項,將列於評分表格內, 以供評審委員備悉。 5. 各位評審委員所給的分數總和, 即為申請者所得的總分, 以總分的高低排列入圍次序。 6. 如出現同分而名額有限, 評審委員會將以抽籤方式決定結果。 7. 各攤位類別的名額及侯補名額將由評審委員會釐定。當各類別正選滿額後, 其餘的申請者會按所得到的分數高低排列次序, 作為該類別的候補名單。 8. 當成功的申請人士放棄經營或有經營者退出, 本署會依次序邀請候補名單內的人士加入經營相關的攤檔。 9. 本署會以評審委員會的裁決為評審的最後決定。 □ 已收取專業知識證明文件 □ 已收取作品樣本 編號 : 本辦事處專用 維多利亞公園第十七期「藝趣坊」 攤位申請表 ( 2016 年 4 月 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6 日) * 申請人姓名╱ 機構名稱︰ 地址︰ 電郵( 如有的話) ︰ 傳真號碼︰ 電話號碼︰( 住宅/ 辦事處) 手提電話︰
評審程序. 由本處組成評審小組,評審小組會議主席由本處處長或其指派人員擔任,審查程序需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方得開會。
評審程序. 廠商評審簡報於109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時00分於本校鐸聲樓三樓第一會議室舉行。
評審程序. 1. 評審時,每位申請者的作品及專業證明,只會以號碼代替其姓名。 2. 各委員將根據上述評審準則而給予每一份申請評分。 3. 申請者所提供的專業證明文件將交予各評審委員作評分參考之用。 4. 申請者如在前一期經營「藝術廊」, 其表現如出席率及違規事項, 將列於評分表格內,以供評審委員備悉。 5. 各位評審委員所給的分數總和, 即為申請者所得的總分, 以總分的高低排列入圍次序。 6. 如出現同分而名額有限,評審委員會將以抽籤方式決定結果。 7. 各攤位類別的名額及侯補名額將由評審委員會釐定。當各類別正選滿額後, 其餘的申請者會按所得到的分數高低排列次序, 作為該類別的候補名單。 8. 當成功的申請人士放棄經營或有經營者退出, 本署會依次序邀請候補名單內的人士加入經營相關的攤檔。 9. 本署會以評審委員會的裁決為評審的最後決定。 沙田公園 2015- 16 年度「藝術廊」攤位申請表 (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編號 : ( 只供本署使用) * 申請人姓名╱ 機構名稱︰ 地址︰ 電郵( 如有的話) ︰ 傳真號碼︰ 電話號碼︰( 住宅/ 辦事處) 手提電話︰
評審程序. (a) 本會將根據所提交投標書的內容對所有投標者進行評審﹝包括價格(40%)及技術資源、服務安排/細節和經驗規模等(60%)﹞。評分標準請參考附件(三) (b) 評審過程中,可能邀請於 27/2/2023(星期一)承投者派員向本會講解及闡釋投標書內所列內容及資料,亦有可能要求承投者書面補充資料,而相關資料亦作考慮部分。將個別通知承投者有關時間。 (c) 本會招標承投物業管理服務時,會以整體形式考慮接受承辦商的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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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 变更程序 13.3.1 变更通知。发包人的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3.2 变更通知的建议报告。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有义务在 10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报告, (1) 如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应包括: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容、设备、材料、人力、机具、周转材料、消耗材料等资源消耗,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估算。相关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百分比,应在专用条款约定。此项变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长时,应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交与此变更相关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未提交增加费用的估算及竣工日期延长,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格调整和竣工日期延长,发包人不再承担此项变更的任何费用及竣工日期延长的责任。 (2) 如承包人不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应包括不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理由包括: 1) 此变更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 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特殊设备、材料、部件; 3) 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工艺、技术; 4) 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适用性; 5) 对生产性能保证值、使用功能保证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等。 13.3.3 发包人的审查和批准。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根据 13.3.2 款约定提交的书面建议报告后 10 日内对此项建议给予审查,并发出批准、撤销、改变、提出进一步要求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在等待发包人回复的时间内,不能停止或延误任何工作。 (1) 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 13.3.2 款第(1)项的约定提交的建议报告,对其理由、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经审查批准后,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变更指令。 发包人在下达的变更指令中,未能确认承包人对此项变更提出的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亦未提出异议的,自发包人接到此项书面建议报告后的第 11 日开始,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已被发包人批准。 (2) 发包人对承包人根据 13.3.2 款第(2)项提交的不接受此项变更的理由进行审查后,发出继续执行、改变、提出进一步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应予以执行。 13.3.4 承包人根据 13.1.3 款的约定提交变更建议书的,其变更程序按照本变更程序的约定办理。

  • 其他规定 8.1 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 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信息披露内容 投资者可以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和产品信息公告中获取产品相关信息。产品信息公告包括发行公告、重大事项公告、定期报告、到期公告和临时公告等。

  •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 年龄性别错误; (4) 未还款项; (5) 合同内容变更; (6) 联系方式变更; (7) 争议处理; (8) 保险事故鉴定。

  • 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 20 年; 4、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6、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了为合法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必要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的基金的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将保密信息限制在为履行前述义务而需要了解该保密信息的职员范围之内 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 基金的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基金的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资组合的调整,但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 指令程序 指本协议规定以及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双方不时以书面方式修改的基金管理人被授权人就托管资产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的程序和方式;

  • 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 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 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