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募集资金规模高于平价融资测算规模的案例 样本条款

计划募集资金规模高于平价融资测算规模的案例. 代码 名称 所属板块 初始预案公告日 发审委/上市委通过公告日 证监会通过公告日 发行日期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亿元) 实际募资 总额(亿元) 预案公告 日市值(亿元) 发行比例 平价测算融 资规模(亿元) 000000.XX 石化机械 其他板块 2021-2-20 2021-11-30 2021-12-18 2022-3-24 10 10 32.66 30% 9.80 000000.XX 万里马 创业板 2021-1-12 2021-4-21 2021-9-15 2022-3-23 5.82 4.2 19.19 30% 5.76 000000.XX 雪榕生物 创业板 2020-10-2 8 2021-2-18 2021-3-24 2022-2-28 22.5 3.98 67.45 30% 20.24 000000.XX 协鑫能科 其他板块 2021-6-15 2021-11-16 2021-11-29 2022-1-24 50 37.65 121.05 30% 36.31 000000.XX 得利斯 其他板块 2019-6-13 2021-3-23 2021-4-20 2022-1-18 9.85 9.85 30.77 30% 9.23 000000.XX 杭萧钢构 其他板块 2020-10-2 9 2021-3-9 2021-3-24 2022-1-13 12 8.31 89.38 10% 8.94 000000.XX 广州发展 其他板块 2021-6-10 2021-10-26 2021-11-9 2021-12-1 0 56.27 52.59 163.84 30% 49.15 000000.XX 君禾股份 其他板块 2020-8-25 2021-2-2 2021-3-13 2021-10-2 2 7.9 5.18 23.74 30% 7.12 000000.XX 中国化学 其他板块 2020-4-24 2021-3-30 2021-4-27 2021-8-19 100 100 302.89 30% 90.87 000000.XX 安靠智电 创业板 2020-7-29 2020-12-3 2021-1-13 2021-6-8 15.92 14.82 51.27 30% 15.38 由上表可知,近一年来成功发行的案例中,存在部分案例计划融资金额低于以预案公告日股价测算的融资规模。因此,公司所属情形存在较多市场先例可循,方案设计符合现行政策及法规,不属于重大无先例的特殊情况。 此外,根据再融资相关规则,再融资询价发行定价的基准日是发行期首日而非预案公告日。公司基于行业和公司发展的良好前景,在制定方案时有适当考虑发行时的企业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公司 3 月 26 日公告预案,3 月 28 日公告一季报预告,公司分别实现收入、净利润 19,160.40 万元、10,112.86 万元,同比增长 126.88%、147.81%。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市值 202.22 亿元,平价融 资规模已达到 40 亿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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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 业 性: 非商业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总额

  •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 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 16:00 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 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 16:00 前划到“基金清算账户”。

  • 货币资金 127,122,346.17 202,765,759.58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 003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巨额赎回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巨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 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及测算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4.60】%(年化)。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 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或保障。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本理财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权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主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投向股票及股票型基金】。以产品【投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仓位0-20%,同业存单、存款、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50%-80%,股票(含优先股)或衍生品仓位0%-20%,公募基金 0%-30%(含权益型基金),杠杆比例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期限匹配的非标资产收益率】,考虑本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理财产品投资”部分。) 本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前根据当时已知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测算业绩比较基准。如新测算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前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 【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 准。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额赎回限制”的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 确认日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8】%(年化)销售服务费:【0.45】%(年化)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申购费:【0.00%】 因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因投资该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 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划拨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在途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