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登记日 样本条款

认购登记日. 本理财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进行认购登记。
认购登记日. 本理财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进行认购登记。
认购登记日. 本理财计划于 2022 年 7 月 1 日进行认购登记。
认购登记日. 本理财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进行认购登记。
认购登记日. 指理财计划管理人对认购人提交的认购申请进行理财计划份额登记的日期。
认购登记日. 2022】年【3】月【25】日。如认购期提前结束或延长,则认购登记日可能提前或延后,最终以管理人信息披露为准。 理财产品成立日 【2022】年【3】月【25】日。如认购期提前结束或延长,则产品成立日可能提前或延后,最终以管理人信息披露为准。 理财计划申购和赎回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开放申购和赎回功能(因初始投资金额及或有收益返还产生的强制退出及特殊赎回安排除外)。 收益分配 如本理财计划取得标的资产分配的利益且理财计划持续存续的,招银理财有权按照理财计划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分配,亦有权按照理财计划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临时投资。 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终止时,理财计划管理人不承诺保证本金安全,投资者在产品终止日获分配的理财收益(如有)随投资盈亏水平浮动。 其中,分配日指理财产品管理人向投资者进行理财计划利益分配之日。就期间分配而言,通常为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内理财计划收到标的资产分配利益之日后。理财计划管理人在理财计划存续期间不承诺分配收益,在理财计划收到标的资产分配利益后,有权向投资者分配理财计划初始投资金额及/或理财收益(如有)。就终止分配而言,如理财计划财产在理财产品终止时表现为现金形式的,为理财计划产品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任一天;如超过理财计划产品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提 前 2 个工作日按《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信息披露。如理财计划财产在 理财产品终止时表现为非现金形式的,理财产品管理人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权选择进行非现金资产分配或寻求未变现资产的变现方式以进行现金分配,不受前述分配日限制。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理财计划利益分配”。 本理财计划不设业绩比较基准,仅设置门槛收益率,门槛收益率并不等于投资者可以取得的实际收益,不代表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也非预期收益或管理人保证投资者初始投资金额不受损失或取得任何收益的承诺,投资者实际所获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为准。 A 份额的门槛收益率为【6】%/年。
认购登记日. 本理财计划于【2022】年【3】月【25】日进行认购登记。如认购期提前结束或延长,则认购登记日可能提前或延后,最终以管理人信息披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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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 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二)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 关联信息披露 如产品投资于产品管理人或托管机构,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控股的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将及时公告。

  •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 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 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