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份额的登记.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对侧袋账户份额实行独立管理,主袋账户沿用原基金代码,侧袋账户使用独立的基金代码。侧袋账户份额的名称以“基金简称+侧袋标识 S+侧袋账户建立日期”格式设定,同时主袋账户份额的名称增加大写字母 M 标识作为后缀。基金所有侧袋账户注销后,将取消主袋账户份额名称中的 M 标识。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务机构将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原有账户份额为基础,确认相应侧袋账户持有人名册和份额。 侧袋账户资产完全清算后,基金管理人将注销侧袋账户。
基金份额的登记. 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2、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申请场内赎回。
3、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不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不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
基金份额的登记.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对侧袋账户份额实行独立管理,主袋账户沿用原基金代码,侧袋账户使用独立的基金代码。
基金份额的登记. 1、 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 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1) 取得登记费;
(2) 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 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 20 年;
(4)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6)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份额的登记.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服务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运营服务协议》,委托服务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业务登记编码为 A00001)代为办理本基金份额登记业务。 服务机构应履行如下份额登记职责:
基金份额的登记. (1)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以及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2)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或经跨系统转托管至注册登记系统后申请场外赎回。
(3)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也可经跨系统转托管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申购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从场内转入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上市交易买入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从场外转入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深圳证券账户下。
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