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人员 样本条款

设计人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BIM技术应用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
设计人员. 指经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各级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技术人员。
设计人员. 徐元哲 主创设计师 高级工程师 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海上丝绸之路高级工程师,上的中国舟船世界”陈列展览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通史馆深化设计与布展实 施通史馆深化设计与布展实施“ 高灿 建筑设计师 工程师 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海上丝绸之路上的中国舟船世界”陈列展 览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设计人员.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至
设计人员. 经核查,2014 至 2016 年,发行人设计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 12.36 万元、14.31万元、13.82 万元,总体保持平稳且略有波动。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人员人均薪酬水平受专业及年龄结构、加班频率、人员扩张速度等多种因素影响。一方面,发行人出于业务开展和人才储备的需求,进行较大规模的人才招聘。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设计人员人数分别为 318 人、360 人、451 人,上述新增员工基本系应届毕业生,资历尚浅,薪酬水平相对较低,进而拉低了平均薪酬水平;另一方 面,随着既有设计人员工作经验和年限的增加,其薪酬收入亦随之提升。上述因素共同引致在整个报告期内设计人员的人均薪酬水平呈现总体平稳且略有波动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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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 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 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

  •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现行国家标准和浙江省标准、国家强制性规范、 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等。

  • 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及报价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证券法 指 1998 年 12 月 29 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通过,经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经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经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并经 2019 年 12 月 28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投资理念 本产品将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原则,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状况和资金供求的深入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 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

  • 其他内容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数 量 備 考 1 2 3 4 5 6 7

  • 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 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