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务 样本条款

证券业务. 证券业务经营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国信证券。国信证券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2020年在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为“AA”。国信证券经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和基金服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 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 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香港证券经纪业务、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业务等。 截至2020年末,注册资本96.12亿元;员工总数12054人;在全国119个城市和地区共设有54家分公司、179家营业部。拥有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4家全资子公司;50%参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国信证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002736”。根据中证协发布的数据,近年来国信证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 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指标排名行业前列;公司在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城 市设立的营业部均保持强劲的竞争实力,多家营业部长期领先当地同业。截至2020年末,国信证券累计完成A股IPO项目272个,完成创业板IPO项目64个,均排名行业第一;国 信证券总资产3027.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809.07亿元。 2020年,国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87.84亿元,同比增长33.29%,实现净利润66.18亿元,同比增长34.69%。国信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手续费净收入(不含基金分仓)份额 5.03%,排名行业第3,与去年持平;累计完成股票承销项目26.8个,同比增长14%;发行“全国首单先行示范区绿色公司债”“全国首单地市级优质主体企业债”等一批行业首创性债券产品。 营业总收入(亿元) 100.31 140.93 187.8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亿元) 49.88 61.61 89.77 利息净收入(亿元) 14.49 17.00 31.48 投资收益(亿元) 27.64 45.05 48.94 全年 IPO 承销项目数(支) 2 12.5 11.5 全年 IPO 承销额(亿元) 53.69 84.08 86.04 2018-2020年,得益于证券市场行业回暖,国信证券证券业务收入及盈利水平保持增长趋势,且国信证券的资本实力很强,各项业务市场排名位于行业前列,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均较为突出。2020年度,市场行情良好,国信证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增长,营业收入达到187.84亿元,各项经营指标良好。
证券业务. 证券业务经营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国信证券。国信证券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2022年国信证券仍保持A级AA类的分类评价。国信证券拥有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全部证券业务资质。国信证券通过总部下设机构以及下属分公司、营业部和全资子公司来从事各类业务,截至2022年末,国信证券有13家主要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共设有183家证券营业部、58家证券分公司,分布于全国117个城市和地区。此外,国信证券全资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期货”)共设有22家分支机构,其中15家期货营业部,7家分公司,分布于全国19个城市。 2020-2022 年,国信证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87.84 亿元、238.18 亿元和 158.76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6.16 亿元、101.15 亿元和 60.88 亿元。2020年,市场整体活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7.84 亿元,同比上升 33.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16 亿元,同比上升 34.73%,保持了行业领先的盈利能力。 2021 年度,市场行情良好,国信证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增长,营业收入达到 238.18 亿元,各项经营指标良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15 亿元,同比上升 52.89%。2022 年,证券行业整体经营业绩短期承压。2022 年国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 158.76 亿元,同比下降 3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88 亿元,同比下降 39.81%。 全年 IPO 承销项目数(支) 14.5 16.5 11.5 全年 IPO 承销额(亿元) 139.65 134.88 86.04 按业务类型来看: 1)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公司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主要包括: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全价值链财富管理服务,包括证券、期货、期权经纪,推广和销售证券及金融产品,提供投资咨询、资产配置、资产托管等服务;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2022 年,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3.00 亿元, 同比下降 22.92%。
证券业务. 本设计方案以现行规范性文件为基准,根据证券业务的特点,逐步完善业务分类,梳理和整理后,产生了经纪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柜台业务、证券研究、托管业务、 QFII/RQFII 业务、自营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投资银行、固定收益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等十三个一级业务分类及对应二三级分类。证券业务规范性文件梳理统计如表 4 所示,参见附录 G《证券期货业业务规范性文件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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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法 指 1998 年 12 月 29 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通过,经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经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经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并经 2019 年 12 月 28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证券投资基金 (1) 非上市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 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

  •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 合法性原则 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 (議事録 理事会の議事については、法令で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議事録を作成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