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及答复 样本条款

询问及答复. 6.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询问及答复. 6.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询问及答复. 6.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询问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3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询问及答复. 6.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询问及答复. 供应商对征集响应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提出询问;征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询问及答复. 5.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线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2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询问及答复.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 CB8F7312-7F93-4755-929B-9860A7964BFA 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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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 補償内容 保険金をお支払いする主な場合

  • 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韩国消防器具制作所、厦门信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于各方共同建立的友好合作基础,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仅为框架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协议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入札金額 注:入札金額は契約希望金額から消費税(相当)額を除いた金額 上記の金額で請負(供給)したいので,関係書類を熟覧のうえ,仙台市契約規則を守り入札します。 年 月 日 (宛て先) 会 社 ( 商 店 ) 名 入 札 者 氏 名 印※

  • 補償条項 保険金を支払う場合)

  •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对实物券账目,相关各方定期进行账实核对。 基金托管人应定期核对证券账户中的证券数量和种类。双方可协商采用电子对账方式进行账目核对。

  • 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对本基金的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进行核对。

  • 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 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 每一理财产品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只有当理财产品份额净值高于面值时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4.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后每份理财产品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