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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use of 谈判文件 Clause in Contracts

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谈判文件共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谈判公告(代采购邀请)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项目采购需求 除9.1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得谈判文件1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谈判文件疑问的提交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疑问,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以询问函的方式书面(包括信函、传真等,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也可以按本章第七节的要求提出质疑,将按规定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作其同意,对在规定时间后就谈判文件内容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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