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产品 样本条款
关于进口产品.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
关于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关于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 号)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未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明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仍然可以参加投标。
关于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未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明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仍然可以参加投标。
(七) 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 标 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 标 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进入下一环节。
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 标 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注:依据财政部国库司咨询答复(留言编号:20181228-4142-3110661),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相同品牌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按一家投 标 人计算。依据财政部国库司咨询答复(留言编号:20180823-0141-29958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后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
关于进口产品.
13.1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 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13.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招标公告将明确载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此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仍然可以参与竞争;否则,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