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 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 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 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4) 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5) 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
6) 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标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投标人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视情在招标人官网媒体予以披露。
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 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 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 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 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 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 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标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 1 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 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质疑人书面提供《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