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大豆信息化中心及作业区作业室维修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基金的名称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标通知书发放 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代理投票 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货物包装 1、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 3、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法定代表人:霍达 成立时间:1993 年 8 月 1 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97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78 号联系人:韩鑫普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招商证券是具有百年历史的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传承了招商局集团长期积淀的创新精神、市场化管理理念、国际化运营模式及稳健经营的风格,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 A 类 AA 级券商。招商证券具有稳定持续的盈利能力、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全面专业的服务能力。拥有多层次客户服务渠道,在国内设有 259 家证券营业部,拥有 5 家一级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以香港公司为国际化平台,在英国、新加坡、韩国设立子公司,构建起国内、国际业务一体化的综合证券服务平台。招商证券致力于“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佳投资银行”,将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价值增长,推动证券行业进步,立志打造产品丰富、服务一流、能力突出、品牌卓越的国际化金融机构,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企业。 2、 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员工多人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经验,以及大型 IT 公司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经验,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100%,高级管理人员均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商证券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除此之外,招商证券于 2014 年 1 月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成为业内首批可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券商之一,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截至 2022 年一季度,招商证券共托管 53只公募基金。
工程名称 。
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将整合吸收合并双方资源,发挥规模效应,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但是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资产及业务范围大、牵涉面广,吸收合并双方将在资产、战略、业务、人员、组织架构等方面进一步整合,由于吸收合并双方的经营管理制度、模式并非完全相同,存续公司在整合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的整合风险。
基金清算交收 1、 因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根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2、 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基金资金透支、超买或超卖等情形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基金管理人同意在发生以上情形时,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3、 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清算款时,责任方应对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在交收日(T+1 日)10:00 前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如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则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5、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由此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对于要求当天到帐的指令,应在当天 15:00 前发送;对于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则指令需提前 2 个工作小时发送,且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对于新股申购网下公开发行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T 日)的前一日下班前将新股申购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指令发送时间最迟不应晚于 T 日上午 10: 00 时。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权证行权交易,基金管理人应于行权日 15:00 前将需要交付的 行权金额及费用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 16:00 前支付至登记结算公司指定账户。 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 T+0 非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日 14:00 将划款指令发送至基金托管人。 因基金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入中登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包括赔偿在深圳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失败、赔偿因占用中登深圳公司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不合理拖延或拒绝执行。
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主要体现为公司治理、业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业务整合,不会对公司组织架构、人员进行重大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整合既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整合结果可能未能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从而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