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 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货物质量缺陷,甲方有权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 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要求甲方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 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第二节第 15.1 款 修理、重作、更 换相关具体规定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 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 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 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 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 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 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 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 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甲方有权进一步 要求乙方赔偿。 第二节 第 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 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 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 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 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 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 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 乙方应继续执行 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 质量缺陷,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 根 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 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 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 切 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