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 □ 人民币利率: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固定利率,参考 LPR 定价(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具体为:按照贷款发放日的最近一个月已公布的 □一年期/□五年期以上LPR□ 增加 /□减少 基点执行,即年利率为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每笔贷款的使用期限的相应档次按照贷款放款日 LPR(使用期限五年(不含)以下的适用一年期 LPR、使用期限五年(含)以上的适用五年期以上 LPR)□增加/□ 减少 基点执行,即年利率为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利率浮动/重定价约定: (如执行固定利率则本条不适用) □ 本合同项下借款提用后,如遇LPR 调整,则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利率不重新定价;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利率 □ 不重新定价 □ 按以下第 项规则重新定价。 (a) 于提款后每年公历 1 月 1 日重新定价,LPR 调整为利率重定价日最近一个月本合同约定适用的相应期限的 LPR 及加减基点数执行; (b) 于提款后每年的提款日对应日重新定价,LPR 调整为利率重定价日最近一个月本合同约定适用的相应期限的 LPR 及加减基点数执行; (c) 借款利率按月/季/年进行周期性调整的,则按本合同约定适用期限的 LPR 及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率进行调整,新利率按以下指定方式进行周期性调整: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年 1 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三个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逢 3、6、9、12 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于贷款人每次重新公布或更新最优惠贷款利率 P 值时,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同步进行重新定价;(外币利率适用) □ 其他约定(如有外币利率或其他人民币利率重定价约定可在此补充): 重新定价后的新利率按调整后的 LPR 或最优惠贷款利率 P 及本合同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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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贷款综合授信合同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且有效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为“LPR”)以及本合同下述约定确定,具体如下:
A. 如本额度为循环额度:
(1) 额度项下的单笔贷款利率按以下方式计算: □年利率:贷款发放日适用的对应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 LPR)□ 人民币利率+/□- 浮动点(BPS)。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年化利率采取单利方法计算。对应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挂钩规则:贷款期限 1 年(含)以内时对应 1 年期 LPR,贷款期限 1 年以上至 5 年(含)以内时对应【□1年期 LPR/□5 年期以上 LPR】,贷款期限 5 年以上时对应 5 年期以上 LPR。 □ 本额度项下每笔贷款之利率为:乙方根据该具体贷款发放日适用的、由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且有效的最新 LPR 的对应档次利率加上或 减去一定浮动点(BPS)后确定贷款利率(具体执行利率[包括加/减浮动 点(BPS)]以届时乙方出具的借款借据/出账确认书或其他出账凭证为准)。为免疑义,本合同签署时已有的 LPR 利率参考档次为 1 年期 LPR、5 年 期以上 LPR;如届时贷款时并无与该笔贷款期限对应的 LPR 利率档次,以乙方届时确定的 LPR 档次为利率计算基础)。
(2) 分期还款贷款的贷款利率浮动及调整方式为: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固定利率,参考 LPR 定价(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具体为:按照贷款发放日的最近一个月已公布的 □一年期/□五年期以上LPR□ 增加 /□减少 基点执行,即年利率为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每笔贷款的使用期限的相应档次按照贷款放款日 LPR(使用期限五年(不含)以下的适用一年期 LPR、使用期限五年(含)以上的适用五年期以上 LPR)□增加/□ 减少 基点执行,即年利率为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利率浮动/重定价约定: (如执行固定利率则本条不适用) □ 本合同项下借款提用后,如遇LPR 调整,则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利率不重新定价;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利率 □ 不重新定价 □ 按以下第 项规则重新定价。
(a) 于提款后每年公历 1 月 1 日重新定价,LPR 调整为利率重定价日最近一个月本合同约定适用的相应期限的 LPR 及加减基点数执行;
(b) 于提款后每年的提款日对应日重新定价,LPR 调整为利率重定价日最近一个月本合同约定适用的相应期限的 LPR 及加减基点数执行;
(c) 借款利率按月按______________(月/季/年进行周期性调整的,则按本合同约定适用期限的 LPR 及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率进行调整,新利率按以下指定方式进行周期性调整: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年 1 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三个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逢 3、6、9、12 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于贷款人每次重新公布或更新最优惠贷款利率 P 值时,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同步进行重新定价;(外币利率适用) □ 其他约定(如有外币利率或其他人民币利率重定价约定可在此补充): 重新定价后的新利率按调整后的 LPR 或最优惠贷款利率 P 及本合同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进行计算。半年/年)浮动。利率调整日为以下第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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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额度贷款合同
贷款利率. □ 人民币利率: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固定利率,参考 LPR 定价(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具体为:按照贷款发放日的最近一个月已公布的 □一年期/□五年期以上LPR□ 增加 /□减少 基点执行,即年利率为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每笔贷款的使用期限的相应档次按照贷款放款日 LPR(使用期限五年(不含)以下的适用一年期 LPR、使用期限五年(含)以上的适用五年期以上 LPR)□增加/□ 减少 基点执行,即年利率为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 外币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按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不时公布的最优惠贷款利率 P □ 增加 / □ 减少 基点执行,即年利率为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利率浮动/重定价约定: (如执行固定利率则本条不适用) □ 本合同项下借款提用后,如遇LPR 本合同项下借款提用后,如遇 LPR 调整,则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利率不重新定价;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利率 □ 不重新定价 □ 按以下第 项规则重新定价。
(a) 于提款后每年公历 1 月 1 日重新定价,LPR 调整为利率重定价日最近一个月本合同约定适用的相应期限的 LPR 及加减基点数执行;
(b) 于提款后每年的提款日对应日重新定价,LPR 调整为利率重定价日最近一个月本合同约定适用的相应期限的 LPR 及加减基点数执行;
(c) 借款利率按月/季/年进行周期性调整的,则按本合同约定适用期限的 LPR 及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率进行调整,新利率按以下指定方式进行周期性调整: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年 1 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三个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逢 3、6、9、12 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于贷款人每次重新公布或更新最优惠贷款利率 P 值时,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同步进行重新定价;(外币利率适用) □ 其他约定(如有外币利率或其他人民币利率重定价约定可在此补充): 重新定价后的新利率按调整后的 LPR 或最优惠贷款利率 P 及本合同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进行计算。 逾期罚息标准 在本合同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逾期利息; 挪用罚息标准 在本合同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100】%计收挪用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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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贷款综合授信合同
贷款利率. □ 人民币利率: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固定利率,参考 LPR 定价(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具体为:按照贷款发放日的最近一个月已公布的 □一年期/□五年期以上LPR□ 增加 /□减少 基点执行,即年利率为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每笔贷款的使用期限的相应档次按照贷款放款日 LPR(使用期限五年(不含)以下的适用一年期 LPR、使用期限五年(含)以上的适用五年期以上 LPR)□增加/□ 减少 基点执行,即年利率为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单利)(该利率为合同签订日的预 利率浮动/重定价约定: (如执行固定利率则本条不适用) □ 本合同项下借款提用后,如遇LPR 调整,则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利率不重新定价;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利率 □ 不重新定价 □ 按以下第 项规则重新定价。
(a) 于提款后每年公历 1 月 1 日重新定价,LPR 调整为利率重定价日最近一个月本合同约定适用的相应期限的 LPR 及加减基点数执行;
(b) 于提款后每年的提款日对应日重新定价,LPR 调整为利率重定价日最近一个月本合同约定适用的相应期限的 LPR 及加减基点数执行;
(c) 借款利率按月/季/年进行周期性调整的,则按本合同约定适用期限的 LPR 及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率进行调整,新利率按以下指定方式进行周期性调整: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年 1 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 调整日 估利率,具体适用的利率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适用的利率为准)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三个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自每次提款日后每逢 3、6、9、12 月的放款对应日为利率调整日 □ 于贷款人每次重新公布或更新最优惠贷款利率 P 值时,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同步进行重新定价;(外币利率适用) □ 其他约定(如有外币利率或其他人民币利率重定价约定可在此补充): 重新定价后的新利率按调整后的 LPR 或最优惠贷款利率 P 及本合同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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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贷款综合授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