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义务. (1) 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应根据《认购协议》及《标准条款》的约定,按期缴纳专项计划的认购资金,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应自行承担专项计划的投资损失。 (3)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纳税义务。 (4) 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不得要求专项计划赎回其取得或受让的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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