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托管人为本资产管理计划单独开立托管资金账户。托管资金账户的名称应当包含本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具体名称以实际开立为准。本资产管理计划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提取金额、支付计划收益、收取初始委托资金/追加资金,均需通过该托管资金账户进行。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托管人以托管人的名义在托管银行开设托管专户,保管集合计划的托管资产,该托管专户是指托管人在集中清算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集合计划资产与登记结 算机构进行结算的专用账户。托管人应以本集合计划的名义为计划财产开立资金 清算辅助账户,以办理相关的资金汇划业务,集合计划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退出金额、支付计划收益、收取参与款,均需通过该账户 进行。管理人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