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管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1) 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 (2) 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每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3) 发生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投资者披露; (4)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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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管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1) 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 (2) 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每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3) 发生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投资者披露; (4)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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