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期 样本条款
赔偿期. 指自损失发生之日起至最长不超过赔偿期限之日止,在此期间营业结果因损失而受到影响的阶段。
赔偿期. 本公司仅赔偿于保险单中列明的约定赔偿期内发生的额外费用。赔偿期应从被保险人最早发现可能发生物质损失(根据技术规定)之日算起,但最晚不得迟于额外费用的发生之日。
赔偿期. 除对于产品敲诈勒索费用另有规定的之外,本保险单仅对发现保险事故之日后拾贰(12)个月内发生的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已经就一次保险事故提出索赔并赔付的金 额,不得再就其他保险事故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期. 是指自损失发生开始不长于 24 个月的时间。
赔偿期. 是指被保险人遭受营业中断损失的期间,列明在保险单赔偿期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