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进展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陈先勇、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股份转让款支付条件等协议条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相应修订。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述相关股东履行了重交再生股份转让的相关程序, 并于 10 月 28 日正式取得《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44,400,000 67.58% 2 陈先勇 8,398,400 12.78%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20,000 11.60% 4 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80,000 8.04% 5 李建平 1,600 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31,118,000 47.36% 2 陈先勇 6,300,400 9.59%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3.05% 4 李建平 1,600 0.00% 5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6,280,000 40.00%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咸通乘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咸通乘风不可撤销地在该协议有效期内排他授权公司代表咸通乘风行使其持有的重交再生 11%的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应在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行使履行委托权利;对公司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咸通乘风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公司持有重交再生 51%的股权。 根据本次收购的总体安排,公司尚待履行认购重交再生定向增发股票的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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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收购协议

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陈先勇、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股份转让款支付条件等协议条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相应修订。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述相关股东履行了重交再生股份转让的相关程序, 并于 10 月 28 日正式取得《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44,400,000 67.58% 2 陈先勇 8,398,400 12.78%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20,000 11.60% 4 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80,000 8.04% 5 李建平 1,600 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31,118,000 47.36% 2 陈先勇 6,300,400 9.59%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3.05% 4 李建平 1,600 0.00% 5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6,280,000 40.00%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咸通乘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咸通乘风不可撤销地在该协议有效期内排他授权公司代表咸通乘风行使其持有的重交再生 11%的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应在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行使履行委托权利;对公司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咸通乘风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公司持有重交再生 51%的股权11%的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应在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行使履行委托权利;对公司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咸通乘风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本次收购的总体安排,公司尚待履行认购重交再生定向增发股票的流 程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重交再生签署了《股份认购补充协议》,对股份认购的方式及支付方式进行了补充约定。 根据《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将全部以现金认购重交再生向其发行的股份,公司用于认购股份的现金将于重交再生公告/通知的期限之前存至重交再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9 年 12 月 1 日,重交再生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方案,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履行重交再生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认购的缴款程序,将认购资金汇入重交再生指定账户。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对业绩奖励及收购后董事会安排进行了补充约定。 重交再生本次向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备案流程尚在履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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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收购协议

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陈先勇、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股份转让款支付条件等协议条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相应修订。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述相关股东履行了重交再生股份转让的相关程序, 并于 10 月 28 日正式取得《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日,上述相关股东履行了重交再生股份转让的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44,400,000 67.58% 2 陈先勇 8,398,400 12.78%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20,000 11.60% 4 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80,000 8.04% 5 李建平 1,600 0.00% 相关程序,并于 10 月 28 日正式取得《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权转让后,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31,118,000 47.36% 2 陈先勇 6,300,400 9.59%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3.05% 4 李建平 1,600 0.00% 5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6,280,000 40.00%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咸通乘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咸通乘风不可撤销地在该协议有效期内排他授权公司代表咸通乘风行使其持有的重交再生 11%的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应在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行使履行委托权利;对公司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咸通乘风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公司持有重交再生 51%的股权11%的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应在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行使履行委托权利;对公司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咸通乘风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本次收购的总体安排,公司尚待履行认购重交再生定向增发股票的流 程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重交再生签署了《股份认购补充协议》,对股份认购的方式及支付方式进行了补充约定。 根据《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将全部以现金认购重交再生向其发行的股份,公司用于认购股份的现金将于重交再生公告 /通知的期限之前存至重交再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本次收购的总体安排,公司尚待履行认购重交再生定向增发股票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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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收购协议

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陈先勇、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股份转让款支付条件等协议条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相应修订为了更好的满足项目实际运行需求,支持项目的经营发展,在公司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合资公司的出资形式,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将指定第三方投资机构与公司以及其他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参与合资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公司与江门广汇新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汇新测”)、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美”)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参与土地摘牌和项目基建工程。其中,广汇新测为公司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国 资公司江门市新会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融广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述相关股东履行了重交再生股份转让的相关程序, 并于 10 月 28 日正式取得《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对外投资事项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广汇新测、惠之美签订《新型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意合资公司由公司、广汇新测、惠之美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持有25%的股权),广汇新测出资21,000万元(持有70%的股权),惠之美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持有5%的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44,400,000 67.58% 2 陈先勇 8,398,400 12.78%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20,000 11.60% 4 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80,000 8.04% 5 李建平 1,600 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31,118,000 47.36% 2 陈先勇 6,300,400 9.59%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3.05% 4 李建平 1,600 0.00% 5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6,280,000 40.00%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咸通乘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咸通乘风不可撤销地在该协议有效期内排他授权公司代表咸通乘风行使其持有的重交再生 11%的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应在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行使履行委托权利;对公司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咸通乘风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公司持有重交再生 51%的股权鉴于公司通过广汇新测间接持有合资公司10.5%的财产份额(公司持有广汇新测15%的财产份额),故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合资公司35.5%的股权根据本次收购的总体安排,公司尚待履行认购重交再生定向增发股票的流 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调整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事宜。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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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