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律. 根据《学生行为守则》,指称违反联邦、州和地方法律的行为可能会被调查及 解决。当涉嫌犯罪发生在大学具有管辖权的地方时,,无论任何刑事投诉可能或可能不会因相同事件或任何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的状况而引起,学生行为管理流程都可继续。大学保留其在通知学生和/或学生组织受到刑事调查和/或投诉(有关行政暂停的额外理由,参见第 9 条)后行使其行政暂停权限的权利。 大学在已获得充分资料和/或资料可用时,可选择朝着决议指称违规的方向继续处理。大学将采用优势证据标准(参见第 5.2 条 — 证据标准)来确定对指称违反本守则应负的责任,并将独立于通过法院的刑事决议来做出决定。由于 SCCS 采用本守则处理学生行为,无论被指控学生或学生组织刑事指控、民事诉讼或其他有关相同事件的大学程序是否悬而未决,或者已被终止、驳回、简化或尚未裁定,学生行为管理流程可继续进行。 被指控犯罪的学生有时自愿选择退学,直至刑事指控已解决。然而,机构仍可能选择立即向前推进,可能推迟该流程,直至获得更多资料,或者可能与学生合作确认经所有各方同意的新时限。在学生选择退学的情况下,如果学生 行为投诉悬而未决,则须受以下条件的规限: • 被指控学生应继续与大学就所有校园调查工作保持沟通;及 • 被指控学生在休学期间必须遵守因学生行为管理流程做出的所有临时措施、限制和/或裁定(包括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