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需求 1.2 服务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 1.3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宿迁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 1.4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由采购人指定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2024年物业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XHTZB2306ZTBB0038C 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整/年,服务期1年(¥989987.00元/年,服务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若成交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良好,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按原合同条件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两次,总服务期最长3年)。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无 ☑有,金额:玖拾捌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整/年,服务期1年(¥989987.00元/年,服务期1年)。 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项目,必填) 无 公告媒体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http://guangxi.chinatax.gov.cn/laibin/)、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zxht.com/)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址: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8号 联系方式:梁主任 0772-621888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8层 联系方式:黄婷 0771-3121312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中银理财负责解释 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主动获取相关信息。 下面关于本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和相关描述,为中银理财内部评级。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交易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思电子”)拟向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术木医疗”)进行增资,并与术木医疗及其股东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医国际”)、上海奋智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奋智”)、上海珍乾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珍乾”)、上海术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术澈”)及吴善昊签订《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增资术木医疗,其中 106.3259 万元计入术木医疗的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将持有术木医疗 8.3333%的股权。
托管账户 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本理财产品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総 則 受注者は、本契約に定めるところに従い、附属書Ⅰ「業務仕様書」(以下「業務仕様書」という。)に定義する業務を、善良な管理者の注意義務をもって誠実に履行し、発注者は受注者に対しその対価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