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条件 样本条款

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990,000 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 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股票。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2023 年 9 月 27 日( T-2 日)前( 含 T-2 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3 年 9月 28 日( T-1 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46.4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2023年 10 月 12 日( T+3 日) 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 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以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分别签署《战略投资者认股协议》,战略投资者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配售条件. 东和新材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达建业、东证宏德已分别与发行人、主承销商订立了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三方认购协议并签署了相关承诺函,不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配售条件.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广发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易方达北交所精选 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熵一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 “熵一和泰专项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爱旭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兴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信晨融(青岛)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分别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订立了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三方认购协议,不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申购,并承诺 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
配售条件. 于相关交割日各批次配售股份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交易:
配售条件. 嘉兴悦时、合肥禾嘉、川财证券、国元创新投、国元创投、国元基金、芜湖江瑞、杭州涌成已分别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订立了参与此次配售的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
配售条件. 如发生跟投情况,开源投资、民生投资将根据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 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配售条件. 惠州市富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晶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东柱智能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天尼贸易(杭州)有限公司已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不参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91.014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股票。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2023 年 1 月 11 日(T-3 日)及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