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设置情况 样本条款

采矿权设置情况. 采矿权人 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 晋中市灵石县 矿山名称 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 煤、2#-11# 南河煤业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取得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5090)。《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 60.00 万吨/年 矿区面积 7.1951 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 壹拾年自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 南河煤业位于山西省灵石县县政府所在地翠峰镇南西约 22km 处,北 东距太原市市区约 152km,西距 G108 国道约 00xx,其间均有公路相通, 矿区交通运输较为便利。井田地处吕梁山与太岳山之间的低山丘陵地带。井田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仁义河为井田内唯一常年性河流,自东向西从井田中北部横穿而过,冲沟内仅在遇较为集中的降雨时有短时的少量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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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挂钩 EUR/USD 汇率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别编号 2104 产品代码 21FX05002R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等级 R2 中低风险 产品币种 人民币 发行对象与客户类别 个人客户 测算收益率 (扣除各项费用后) 最高收益率【2.8】% 、最低收益率【0.35】% (测算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投资本金 起点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后续在符合监管政策规定的条件下,永丰银行有权对上述起点金额和递增金额进行调整。 销售区域 营业网点所在区域 规模上限 人民币【2000】万元。 规模下限 人民币【500】万元。 募集期 2021 年 5 月 19 日【9:00】起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16:00】止 冷静期 募集期及募集期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在此期间,客户可通过永丰银行购买渠道办 理撤销。

  • 特別不保事項 本保險契約除共同條款第四條除外責任(一)、第五條除外責任(二)外,本公司對下列賠償責任,亦不負賠償之責:

  • 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 電気需給契約にかかわ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東京簡易裁判所または東京地方裁判所を第一審✰ 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とします。

  •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連携事項) 第2条 甲と乙は、前条の目的を達成するため、次の事項について連携し、協力する。

  •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 约金。

  • 免责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 本报告是针对与信达证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信达证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电话、短信、邮件提示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是基于信达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编制,但信达证券不保证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最初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涉及证券或投资标的的历史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保证。在不同时期,或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致使信达证券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对此信达证券可不发出特别通知。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达证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会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信达证券所有。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信达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信达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信达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 如未经信达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信达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

  •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