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24 样本条款

释义 24. 1.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25
释义 24. B. 估值规则 32

Related to 释义 24

  • JICA はい、そうです。

  • 声明与承诺 一、投资人保证委托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养老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8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3

  • 前目訂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者,於法令另有規定(例如民法第 227 條 第 2 項之加害給付損害賠償),或一方故意隱瞞工作之瑕疵、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或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對他方所造成之損害賠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

  • 保险期间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既往症 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患的已知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 业务模式 A、教材发行业务流程 自 2008 年秋季开始,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发行业务需要参加省政府每年组织的采购招标。发行人凭借自身广泛的销售网络、强大的物流能力以及丰富的教材发行经验等优势,在省教育厅组织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发行招标中连续中标,成为江苏省唯一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发行渠道。九年义务教育教材的发行采用征订方式,即根据各地中小学校的预订数量向其发送教材。高中教材发行除无需进行招投标外,其他发行程序与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发行程序相同。

  • 宣告死亡处理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死亡的时间,按本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们无息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