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披露在发行结束前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并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 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 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 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事项、层级未调整。 我公司发行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1、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承诺遵守交易商协会的规则和指引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承诺根据 “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投资人申购及簿记管理人配售,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 2、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承诺接受集中簿记建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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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重大事项. 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披露在发行结束前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并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本机构已会同主承销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第二十八条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 年版)》之 MQ.7 表,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或重要)事项进行排查,并协助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相关的 “募集说明书”或“定向协议”中完成补充披露、条款修改及相关承诺。本机构承诺无其他未报告处置的重大(或重要)事项。 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 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 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本机构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本机构承诺按照《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事项、层级未调整。 我公司发行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我公司发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备案。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1、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承诺遵守交易商协会的规则和指引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承诺根据 “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投资人申购及簿记管理人配售,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本机构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开展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集中簿记建档工作的正常展开,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
2、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承诺接受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本机构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承诺接受簿记建档结果,严格按照集体决策、公平透明要求执行。
3、 本机构承诺不会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我机构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资产支持票据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情况除外。
4、 若本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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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重大事项. 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披露在发行结束前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并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进行披露,在发行结束前不发生重要事项,以及不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如有上述事项发生发行人承诺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 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 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 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不发生重要事项,以及不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事项、层级未调整。 我公司发行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之日,除已在《募集说明书》/《定向发行协议》中披露的事项外,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事项、层级未调整。" 我公司发行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1、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承诺遵守交易商协会的规则和指引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承诺根据 “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投资人申购及簿记管理人配售,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承诺遵守交易商协会的规则和指引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承诺根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投资人申购及簿记管理人配售,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
2、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承诺接受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承诺接受集中簿记建档结果,严格按照集体决策、公平透明要求执行。 我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特此承诺如下:
1、 我公司作为簿记管理人、已充分告知发行人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及潜在风险,发行人已明确知晓,并愿意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承诺遵守相关规则、接收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结果。
2、 我公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协议规定,按照“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作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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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重大事项. 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披露在发行结束前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并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进行披露,在发行结束前不发生重要事项,以及不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如有上述事项发生发行人承诺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 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 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 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不发生重要事项,以及不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事项、层级未调整。 我公司发行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我公司发行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1、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承诺遵守交易商协会的规则和指引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承诺根据 “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投资人申购及簿记管理人配售,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承诺遵守交易商协会的规则和指引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承诺根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投资人申购及簿记管理人配售,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
2、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承诺接受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承诺接受集中簿记建档结果,严格按照集体决策、公平透明要求执行。
1、 我公司作为簿记管理人、已充分告知发行人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及潜在风险,发行人已明确知晓,并愿意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承诺遵守相关规则、接收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结果。
2、 我公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协议规定,按照“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作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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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重大事项. 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披露在发行结束前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并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本机构已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第二十八条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年版)》之MQ.7表,对本机构是否发生重大(或重要)事项进行排查,并已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完成补充披露、条款修改及相关承诺。本机构承诺无其他未报告处置的重大(或重要)事项。 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 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 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本机构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披露在发行结束前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并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 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事项、层级未调整。 我公司发行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我公司发行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1、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承诺遵守交易商协会的规则和指引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承诺根据 “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投资人申购及簿记管理人配售,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开展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集中簿记建档工作的正常展开,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
2、 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承诺接受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我公司已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承诺接受簿记建档结果,严格按照集体决策、公平透明要求执行。
3、 我公司簿记建档过程中拟调整簿记建档截止时间、申购区间或发行金额(动态发行机制)的,每次调整均将在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授权簿记管理人操作簿记建档系统。我公司知悉每次调整结果将同步关联信息披露系统,充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及潜在的操作风险,接受调整结果。
4、 我公司承诺不会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我公司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资产支持票据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情况除外。
5、 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或本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关联方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本公司将在发行情况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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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