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价原则 样本条款

重新组价原则. 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主要施工方案、变更联系单、 签证单等进行计算 。 (1) 重新组价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补充说 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 定额》(2018 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 版),《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 算规范》(GB50856-2013),《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重新组价原则. (1) 计价依据: 招标人 2023.4.10 提供的精装招标图纸电子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 镇海区ZH07-08-15、17、21地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相关工程造价计价文件。 (2) 取费标准: 块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
重新组价原则. 是按照标底价格执行中标下浮率。若标底价格失真或者不存在则由承 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按照谈判文件约定套用相应定额,执行中标下浮率,材料价格执 行招标时谈判文件中明确《盐城工程造价》的材料市场信息价、参考价),经发包人确认后 调整。 (2) 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招标清单工程量计算有误、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 变更等原因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的调整约定: A.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费率进行调整,当一个合同项目由 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经考评的措施费核定单仅显示主要单位工程考评费率时,其它单位工 程基本投入费率全额计取,标化增加费率按项目所达标化标准进行计取,基本综合评价费 率按比例计算。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时,由 发包人出具无法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的书面情况说明,并确认承包人在施工期间 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足额投入后,审计部门按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基 本费率的 60%结算(投入费率)。)
重新组价原则. 是按照标底价格执行中标下浮率。若标底价格失真或者不存在则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套用相应定额,执行中标下浮率,材料价格执行招标时招标文件中明确《盐城工程造价》的材料市场信息价、参考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若套定额下浮后费用与市场价误差 15%以上的(比如,顶管、拉管、零星工程、市场上按照独立费招标的项目等)或没有定额要套的项目,则按照市场价格水平进行调整。 (2) 招标人签证使用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实际发包价。 (3) 经招标人认可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如有)中的材料价格调整。 (4)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发包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误差、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EICU、RICU改造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相同的但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相应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程序提出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参照中标下浮率同比下浮后进行结算。 中标下浮率计算公示如下: 投标报价(扣除招标控制价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及上述四项的规费和税金) 下浮率=1- ×100% 招标控制价(扣除招标控制价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及上述四项的规费和税金) 项目 注:上式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均以发包人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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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技术文件 11.2.1 投标函; 11.2.2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 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11.2.4 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5 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6 投标标的清单; 11.2.7 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 其他所得 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项所得,不论在什么地方发生的,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 其他规定 8.1 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 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 符合性审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 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招商轮船 A 股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由双方协议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83 元,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2,938,201,907.35 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由乙方以现金支付。

  • 投资理念 本产品将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原则,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状况和资金供求的深入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 总 则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