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手足口病 样本条款

重症手足口病. 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项中的任意一项并发症:
重症手足口病. 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经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项中的任意一项并发症: 1.有脑膜炎或脑炎并发症,且导致意识障碍或瘫痪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有肺炎或肺水肿并发症,且导致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3.有心肌炎并发症,且导致心脏扩大或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
重症手足口病. 指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须经专科医生确诊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项中的任意一项并发症: (1)有脑膜炎或脑炎并发症,且导致意识障碍或瘫痪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有肺炎或肺水肿并发症,且导致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3)有心肌炎并发症,且导致心脏扩大或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重症手足口病. 同本合同9.9重度疾病中的“重症手足口病”定义。 19.
重症手足口病. 指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经相关专科医生确诊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项中的任意一项并发症: (1)有脑膜炎或脑炎并发症,且导致意识障碍或瘫痪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有肺水肿并发症,且导致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3)有心肌炎并发症,且导致心脏扩大或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5 败血症导致的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 指由相关专科医生确诊为败血症,并由血液或骨髓检查证实致病菌,伴发一个或多个器官系统生理功能障碍,并因该疾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至少 96 小时,同时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 (1)呼吸衰竭,需要进行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2)凝血血小板计数<50×10³/微升; (3)肝功能不全,胆红素>6mg/dl 或>102μmol/L; (4)已经使用强心剂; (5)昏迷: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9; (6)肾功能衰竭,血清肌酐>300μmol/L 或>3.5mg/dl 或尿量<500ml/d。非败血症引起的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26 严重肺淋巴管肌 肺淋巴管肌瘤病是一种弥漫性肺部疾病,主要病理改变为肺间质、支气管、血 瘤病 管和淋巴管内出现未成熟的平滑肌异常增生,同时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经组织病理学诊断; 2.CT 显示双肺弥漫性囊性改变; 3.休息时出现呼吸困难或并经相关专科医生认可有必要进行肺移植手术。 27 严重原发性骨髓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为原因不明的骨髓中成纤维细胞增殖,伴有髓外造血,表现为 纤维化 进行性贫血、脾肿大等症状。本疾病须根据骨髓的活组织检查和周围血象检查由 相关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项,且符合条件的状态持续 180 天及以上,并已经实际实施了针对此症的治疗: (1)血红蛋白<100g/L; (2)白细胞计数>25×109/L; (3)外周血原始细胞≥1%; (4)血小板计数<100×109/L。 任何其他病因导致的继发性骨髓纤维化不在保障范围内。 28 严重骨髓增生异 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yelodysplasticsyndromes,MDS)是起源于造血干细 常综合征 胞的一组异质性髓系克隆性疾病,特点是髓系细胞发育异常,表现为无效造血、 难治性血细胞减少,本合同所指的严重的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需由医院的骨髓检 查支持诊断,并由相关专科医生确诊;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接受至少累计三十日的化疗或已接受骨髓移植治疗。 (2)根据“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修订国际预后积分系统(IPSS-R)”积分≥3, 属于中危及以上组。 化疗日数的计算以被保险人实际服用、注射化疗药物的天数为准。 疑似病例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29
重症手足口病. 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经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的儿科专科医生确诊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项中的任意一项并发症: (1)有脑膜炎或脑炎并发症,且导致意识障碍或瘫痪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有肺炎或肺水肿并发症,且导致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3)有心肌炎并发症,且导致心脏扩大或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80. 婴儿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该病是累及脊髓前角细胞及延髓运动核的神经元退行性变性病。在出生后两年内出现的脊髓和脑干颅神经前角细胞进行性机能障碍,伴随肌肉无力和延髓机能障碍。 该病必须经由神经科医师通过肌肉活检而确诊。理赔时必须提供肌肉活检的病理报告。其它类型的脊肌萎缩症如Ⅱ型中间型进行性脊肌萎缩症,Ⅲ型少年型脊肌萎缩症(Kugelberg-Welander 氏病)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 注: 1、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2、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3、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重症手足口病. 具体定义见本合同“9.2 重大疾病定义”中“45.重症手足口病”。
重症手足口病. 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经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项中的任意一项并发症: (1)有脑膜炎或脑炎并发症,且导致意识障碍或瘫痪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有肺炎或肺水肿并发症,且导致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3)有心肌炎并发症,且导致心脏扩大或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80. 严重面部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80%或者8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81.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指因脑膜炎双球菌感染引起脑脊髓膜化脓性病变,且导致永久性神经损害,持续 180 天以上,并且脑脊液检查显示脑膜炎双球菌阳性。永久性神经损害是指由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引起的耳聋、失明、动眼神经麻痹、瘫痪、脑积水、智力或性情中度以上的损害,且上述症状持续 180 天以上仍无改善迹象。 82. 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指为了治疗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实际实施了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手术。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儿童期发病的慢性关节炎,其特点为在高热和系统性病征出现数月后发生关节炎。 被保险人疾病诊断时年龄必须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前。 83. 1 型糖尿病 1 型糖尿病的特征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严重胰岛素缺乏导致慢性血糖升高,需要依赖外源性胰岛素进行机体的葡萄糖代谢和维持生命。被保险人的 1 型糖尿病必须明确诊断,而且有血胰岛素测定及血C 肽或尿 C 肽测定结果支持诊断,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已经持续性地接受外源性胰岛素注射治疗连续 180 天以上; (2)因需要已经接受了下列治疗: ①因严重心律失常植入了心脏起搏器;或 ②因坏疽自跖趾关节或以上切除了一趾或多趾。 84.
重症手足口病. 具体定义见本合同“9.2 重大疾病定义”中“45.重症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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