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和理赔基础. 尽管有第 4.1 条的约定,在符合本保险合同的条款条件和以下各项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凡在本部分承保的被保险财产发生损毁或损坏的,在计算本部分项下应当赔偿的金额时,应以发生损毁或损坏的被保险财产重置价格为基础: 在本条款项下,重置是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二、
培训方案 (2.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时间、人员等安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以及培训目标等。供应商需详细阐述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或本项不符合项目特点的扣(0.5 )分,最多扣(2 )分,满分( 2 )分。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