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 A. 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B. 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
C. 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D. 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 400 万元人民币
金融资产.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 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 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 金额。
金融资产. 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三种类别:交易性、可供出售或持有至到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获取及持有的主要目的是在短期内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本集团有能力且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的证券。所有不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证券都归类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并根据溢价或折价计算的摊销金额予以调整。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未实现收益或损失确认为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收益或损失,扣除相应的所得税影响后,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单独项目中确认,直至最终实现。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实现的收益或损失应根据单项个别认定。 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出现导致市场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金融资产. 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
(一) 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金融资产. 除以权益总额小于或等于 0.9 倍。
金融资产. □最近 3 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 100 万人民币;或 □最近 3 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客户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材料是:
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1,835,841.02 5.63
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3,806,478,486.25 3,806,478,486.25 应收票据 5,790,425.23 5,790,425.23 应收款项融资 481,035,678.26 481,035,678.26 应收账款 121,657,094.16 121,657,094.16 其他应收款 740,419,723.01 -445,915,984.19 294,503,738.82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265,415,273.09 -265,415,273.09 其他流动资产 39,785,141,618.98 -36,090,396,132.60 -8,834,211.44 3,685,911,274.94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按成本计量 10,126,088,672.23 -10,126,088,672.23 - 其他非流动资 产 519,280,397.53 -505,355,000.00 13,925,397.5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 产 55,851,307,368.74 -47,433,171,062.11 -8,834,211.44 8,409,302,095.19
金融资产. 公司年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余额为 3,173.47 亿元,较年初增加 799.72亿元,增长 33.69%,主要是公司持有债券、资管计划、股票、基金等金融工具投资规模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