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条件 样本条款

限制/条件. 除依本协议第 2 条特定的向公司方授权外,或在由向公司方授权开源软件的不同条款所禁止或与之不符的范围内,公司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书其未被授权,且不得从事以下事项: (a) 修改、改造、变更、翻译或创造软件任何部份的衍生作品(或其使用说明书)(依适用法律定义),或授权他人从事任何上述禁止行为; (b) 将软件合并或嵌入其他软件、子程序、或其他二进制代码段; (c) 对任何产品或其计算机语言进行反向工程、逆向编纂、解编、或反向组译,或以其他方式试图解密、译码或发现软件或其任何部份的源代码、基本构思或算法,包括但不限于子程序、功能、链接库或其他软件的二进制代码段,但依强制法律在无弃权适用的情况下,最低应允许的交互使用除外; (d) 分发、授权、再授权、出租、出售、借贷、抵押、使负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提供软件任何的复制本(或其组件,包括任何授权或键盘快捷方式或授权)给任何第三人; (e) 在未取得趋势科技书面同意之前,将与软件有关的任何竞争对手、性能、基准检验或分析提供或以其他方法使第三方取得,趋势科技自行裁量拒绝或提出允许条 (f) 使用说明书明示允许之外的任何方式部署或使用软件或设备; (g) 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产品或通过产品的使用或功能取得利益(单独或与其他任何产品或服务组合),例如通过第三人外包设施或服务、与服务单位进行安排、以时间分配、或与其他任何允许产品取得或使用的主机服务或平台服务,不论以特定费用或以其他方式;或 (h) 试图从事上述任何行为。公司方了解并同意所有软件及设备均受构成趋势科技第 4、5 条维护服务/协助终止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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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資格 本方案可由天使投資人或新創事業提出申請,新創事業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者,本方案得優先考量投資。

  • 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28,056,694.42

  •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推进公司的战略布局,与日立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日立诊断”或“甲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日立品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下简称“生化仪”),甲方代理销售乙方开发生产的 LABOSPECT 品牌系统专用试剂(以下简称“试剂”)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前払金 受注者は、保証事業会社と契約書記載の業務完了の時期を保証期限とする公共工事の前払金保証事業に関する法律第2条第5項に規定する保証契約(以下「保証契約」という。)を締結し、その保証証書を発注者に寄託して、契約書記載の前払金の支払いを発注者に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 訂正箇所及び文書のみを記載してあります なお、訂正部分には___罫を付し、ゴシック体で表記しております。

  • 料 金 料金は,基本料金,電力量料金および別表2(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

  • 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投资者类型 经产品销售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和激进型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具体以销售机构风险评级结果和销售要求为准。 理财产品认购起点金额 认购起点金额人民币【1】元; 认购起点金额以上按照人民币【0.01】元的整数倍累进认购;详见“

  • 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保證金 (一) 保證金之發還情形如下(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 :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平均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發還,各期之條件及比率如下(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餘之部分於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一次發還。 ■差額保證金之發還,同履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