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票的處理、相關風險及本行的責任. (a) 電子支票的處理 閣下須明白本行及其他銀行須根據業界規則及程序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及結算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因此,即使匯票條例未明確指定電子支票出示的方式,或可能指定其他的支票出示方式,本行有權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向付款人銀行出示任何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以收取電子支票的款項。 (b) 本行責任的限制 在不減低現有條款效果的情況下: (i)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因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通過本行向閣下提供的存入途徑出示的電子支票的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或結算,或與上述事宜有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除非任何上述損失、損害或開支屬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由於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 (ii) 為求清晰,現明確如下,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就下列事宜(或任何一項)或與其相關的事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 (1)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使用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或與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條款相關的事宜; (2) 閣下未遵守有關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的責任; (3) 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出示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而無須顧及匯票條例的條文;及 (4) 任何由於或歸因於本行可合理控制情況以外的原因導致未能提供或延遲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導致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的任何錯誤或中斷;及 (iii) 在任何情況下,就任何收益的損失或任何特別、間接、相應而生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賠償,本行均無須向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c) 閣下的確認及彌償 (i) 閣下須接受本行及結算所分別就電子支票存入服務及結算所提供的服務施加的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閣下須接受及同意,承擔存入電子支票的風險及責任。 (ii) 在不減低閣下在現有條款提供的任何彌償或於本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有關或因本行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而可能引致或蒙受任何種類的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及開支(包括全面彌償引致的法律費用及其他合理開支),以及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可能提出或被提出的所有法律訴訟或程序,閣下須作出彌償並使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免受損失。 (iii) 如任何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開支、法律訴訟或程序經證實為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因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上述彌償即不適用。 (iv) 上述彌償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終止後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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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票的處理、相關風險及本行的責任. (a) 電子支票的處理 閣下須明白本行及其他銀行須根據業界規則及程序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及結算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因此,即使匯票條例未明確指定電子支票出示的方式,或可能指定其他的支票出示方式,本行有權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向付款人銀行出示任何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以收取電子支票的款項閣下須明白本行及其他銀行須根據業界規則及程序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及結算由閣下簽發或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因此,即使匯票條例未明確指定電子支票出示的方式,或可能指定其他的支票出示方式,本行有權以下列方法為閣下支付或收取電子支票:
(i) 任何閣下在本行簽發的電子支票向本行出示時,按業界規則及程序支付該電子支票;及
(ii) 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向付款人銀行出示任何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以收取款項。
(b) 本行責任的限制 在不減低現有條款效果的情況下在不減低閣下與本行之間的現有協議之效果的情況下:
(i)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因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通過本行向閣下提供的存入途徑出示的電子支票的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或結算,或與上述事宜有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除非任何上述損失、損害或開支屬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由於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因使用電子支票服務,或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簽發的電子支票,或通過本行向閣下提供的存入途徑出示的電子支票的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或結算,或與上述事宜有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除非任何上述損失、損害或開支屬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由於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
(ii) 為求清晰,現明確如下,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就下列事宜(或任何一項)或與其相關的事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
(1)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使用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或與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條款相關的事宜;
(2) 閣下未遵守有關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的責任閣下未遵守有關電子支票服務的責任,包括提防未獲授權人士簽發電子支票的責任;
(3) 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出示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而無須顧及匯票條例的條文;及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出示由閣下簽發或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而無須顧及匯票條例的條文;及
(4) 任何由於或歸因於本行可合理控制情況以外的原因導致未能提供或延遲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導致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的任何錯誤或中斷;及任何由於或歸因於本行可合理控制情況以外的原因導致未能提供或延遲提供電子支票服務,或導致電子支票服務的任何錯誤或中斷;及
(iii) 在任何情況下,就任何收益的損失或任何特別、間接、相應而生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賠償,本行均無須向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c) 閣下的確認及彌償
(i) 閣下須接受本行及結算所分別就電子支票存入服務及結算所提供的服務施加的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閣下須接受及同意,承擔存入電子支票的風險及責任閣下須接受本行及結算所分別就電子支票服務及結算所提供的服務施加的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閣下須接受及同意,承擔簽發及存入電子支票的風險及責任。
(ii) 在不減低閣下在現有條款提供的任何彌償或於本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有關或因本行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而可能引致或蒙受任何種類的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及開支(包括全面彌償引致的法律費用及其他合理開支),以及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可能提出或被提出的所有法律訴訟或程序,閣下須作出彌償並使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免受損失在不減低閣下在閣下與本行之間的現有協議中提供的任何彌償或本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有關或因本行提供電子支票服務或閣下使用電子支票 服務而可能引致或蒙受任何種類的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及開支(包括全面彌償引致的法律費用及其他合理開支),以及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可能提出或被提出的所有法律訴訟或程序,閣下須作出彌償並使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免受損 失。
(iii) 如任何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開支、法律訴訟或程序經證實為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因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上述彌償即不適用。
(iv) 上述彌償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終止後繼續有效上述彌償在電子支票服務終止後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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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電子支票服務規則及規例
電子支票的處理、相關風險及本行的責任. (a) 4.1 電子支票的處理 閣下須明白本行及其他銀行須根據業界規則及程序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及結算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因此,即使匯票條例未明確指定電子支票出示的方式,或可能指定其他的支票出示方式,本行有權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向付款人銀行出示任何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以收取電子支票的款項閣下須明白本行及其他銀行須根據業界規則及程序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及結算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因此,即使匯票條例未明確指定電子支票出示的方式,或可能指定其他的支票出示方式,本行有權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向付款人銀行出示任何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以收取電子支票的款項。
(b) 本行責任的限制 4.2 本行責任的限制 在不減低現有條款效果的情況下:
(i)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因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通過本行向閣下提供的存入途徑出示的電子支票的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或結算,或與上述事宜有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除非任何上述損失、損害或開支屬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由於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因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通過本行向閣下提供的存入途徑出示的電子支票的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或結算,或與上述事宜有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除非任何上述損失、損害或開支屬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由於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
(ii) 為求清晰,現明確如下,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就下列事宜(或任何一項)或與其相關的事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為求清晰,現明確如下,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就下列事宜(或任何一項)或與其相關的事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
(1a)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使用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或與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條款相關的事宜;
(2b) 閣下未遵守有關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的責任;
(3c) 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出示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而無須顧及匯票條例的條文;及
(4d) 任何由於或歸因於本行可合理控制情況以外的原因導致未能提供或延遲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導致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的任何錯誤或中斷;及任何由於或歸因於本行可合理控制情況以外的原因導致未能提供或延遲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導致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的任何錯誤或中斷;及
(iii) 在任何情況下,就任何收益的損失或任何特別、間接、相應而生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賠償,本行均無須向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在任何情況下,就任何收益的損失或任何特別、間接、相應而生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賠償,本行均無須向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c) 4.3 閣下的確認及彌償
(i) 閣下須接受本行及結算所分別就電子支票存入服務及結算所提供的服務施加的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閣下須接受及同意,承擔存入電子支票的風險及責任閣下須接受本行及結算所分別就電子支票存入服務及結算所提供的服務施加的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閣下須接受及同意,承擔存入電子支票的風險及責任。
(ii) 在不減低閣下在現有條款提供的任何彌償或於本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有關或因本行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而可能引致或蒙受任何種類的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及開支(包括全面彌償引致的法律費用及其他合理開支),以及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可能提出或被提出的所有法律訴訟或程序,閣下須作出彌償並使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免受損失在不減低閣下在現有條款提供的任何彌償或於本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有關或因本行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而可能引致或蒙受任何種類的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及開支(包括全面彌償引致的法律費用及其他合理開支),以及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可能提出或被提出的所有法律訴訟或程序,閣下須作出彌償並使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免受損失。
(iii) 如任何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開支、法律訴訟或程序經證實為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因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上述彌償即不適用如任何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開支、法律訴訟或程序 經證實為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因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上述彌償即不適用。
(iv) 上述彌償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終止後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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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銀行服務及投資服務條款及細則
電子支票的處理、相關風險及本行的責任. (a) 電子支票的處理 閣下須明白本行及其他銀行須根據業界規則及程序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及結算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因此,即使匯票條例未明確指定電子支票出示的方式,或可能指定其他的支票出示方式,本行有權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向付款人銀行出示任何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以收取電子支票的款項。
(b) 本行責任的限制 在不減低現有條款效果的情況下:
(i)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因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通過本行向閣下提供的存入途徑出示的電子支票的處理、辦理、出示、支付、收取、交收或結算,或與上述事宜有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除非任何上述損失、損害或開支屬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由於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
(ii) 為求清晰,現明確如下,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就下列事宜(或任何一項)或與其相關的事宜,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本行無須負責:
(1)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使用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或與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條款相關的事宜;
(2) 閣下未遵守有關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的責任;
(3) 按業界規則及程序出示向閣下簽發的電子支票,而無須顧及匯票條例的條文;及
(4) 任何由於或歸因於本行可合理控制情況以外的原因導致未能提供或延遲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導致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的任何錯誤或中斷;及
(iii) 在任何情況下,就任何收益的損失或任何特別、間接、相應而生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賠償,本行均無須向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c) 閣下的確認及彌償
(i) 閣下須接受本行及結算所分別就電子支票存入服務及結算所提供的服務施加的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閣下須接受及同意,承擔存入電子支票的風險及責任。
(ii) 在不減低閣下在現有條款提供的任何彌償或於本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有關或因本行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而可能引致或蒙受任何種類的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及開支(包括全面彌償引致的法律費用及其他合理開支),以及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可能提出或被提出的所有法律訴訟或程序,閣下須作出彌償並使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免受損失在不減低閣下在現有條款提供的任何彌償或於本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有關或因本行提供電子支票存入服務或閣下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而可能引致或蒙受任何種類的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及 開支(包括全面彌償引致的法律費用及其他合理開支),以及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可能提出或被提出的所有法律訴訟或程序,閣下須作出彌償並使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免受損失。
(iii) 如任何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開支、法律訴訟或程序經證實為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因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上述彌償即不適用如任何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成本、費用、開支、法律訴訟 或程序經證實為直接及可合理預見直接且完全因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導致,上述彌償即不適用。
(iv) 上述彌償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終止後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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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銀行帳戶條款及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