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大變更 样本条款

非重大變更. 如果(且僅在此範圍內)新的法律、或新的技術要求,或服務來源於第三方的,鄧白氏取得資料、服務或軟體的條款發生變化時,鄧白氏保留撤回、重新配置、修改和/或替代服務的權利,條件是該等變更並不實質改變服務的現有功 能。如果任何該等變更影響一份訂單,鄧白氏應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通知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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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變更 一、甲方於必要時,得於契約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乙方變更契約。乙方於接獲通知後,應向甲方提出履約標的、履約期限或其他契約內容變更之相關文件。 二、於甲方接受乙方所提出契約內容變更之相關文件前,乙方不得自行變更契約。除甲方另有請求者外,乙方不得因前款之通知而遲延履約。 三、

  • 投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3決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 契約變更及轉讓 (一)機關於必要時得於契約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廠商變更契約(含新增項目),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除雙方另有協議外,應於 10 日內向機關提出契約標的、價金、履約期限、付款期程或其他契約內容須變更之相關文件。契約價金之變更,其底價依採購法第 46 條第 1 項之規定。

  • 監造單位 指受機關委託執行監造作業之技術服務廠商。

  • 其他费用 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集合计划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

  • 其他要求 1.采用“现场网上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 其他事宜 七、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应自觉遵守相关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契約原有項目,因機關要求契約變更,如變更之部分,其價格或履約條件改變,得就該等變更之部分另行議價 新增工作中如包括原有契約項目,經廠商舉證依原單價履約顯失公平者,亦同。

  • 处理器 不低于G3260(Pentium dual-core 3.3G 3M缓存) 2、主板芯片组:不低于Intel MATX H81 主板 3、内存:2G DDRIII 4、显卡、声卡:集成高性能显卡、集成声卡; 5、硬盘:SATA2硬盘500G(7200转);具有硬盘数据备份及恢复认证、硬盘减震认证、硬盘保护认证,并提供厂家盖章的相关技术证明文件; 6、光驱:DVD 7、显示器:建议与主机同一品牌,低辐射19寸WLED液晶显示器或以上 8、网卡:主板集成Marvell 88E8111千兆网卡,支持PXE和WAKE ON LAN(WOL); 9、机箱、电源:≥110V/220V/180W高效节能电源,立式机箱≤20L; 10、键盘/鼠标:USB光电鼠标1000DPI,防水功能键盘; 11、I/O:6个(前2后4)USB分离设计(USB接口两两间距不小于2CM)的USB接口,2个原生非转接的PS2接口,1个RJ45接口,1个VGA接口,前2后3音频,内置4个Sata接口; 12、硬盘保护功能:要求提供原厂同一品牌远程管理软件,实现U盘管理、远程终端维护、补丁管理、批量软件分发、应用程序管理等功能,具有原厂网络同传、硬盘还原功能:支持高速网络同传、断点续传、硬盘保护功能、自动分配 IP功能、故障自动排查功能;主板集成网络同传功能,免除逐台安装系统和配置网络的繁琐;也可指定某一独立磁盘网络同传、自动分配 IP 和机器名;网络化管理,软件分发,文件(夹)传输,实现软件的统一安装、升级,提高工作效率;远程修改硬盘还原参数,远程指定启动分区,远程开机关机; 便捷控制客户端光驱、软驱、USB输入输出设备,自由掌控机器使用权限;自动还原 BIOS 信息; 13、产品质量保证:投标人所投计算机生产厂家通过ISO 19001-2000客户服务管理体系认证、CCCS-OP认证、COPC和HDI服务认证,并提供厂家盖章的相关认证证明文件; 14、售后服务:电脑生产厂家在肇庆市设有专业的厂家维修站(以在原厂商网站上查询并打印出来加盖原厂印章为准),承诺整机三年免费上门保修;生产厂家服务承诺“2×2×365”(2小时响应,第2自然日修复, 365天全年无休),承诺7天×9小时工作制(维修站营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每天9小时,节假日照常),厂商维修站在接到报修诉求后,以当天开始计算,最迟在第二个自然日(非工作日)内免费上门修复故障。 提供电脑技术规格差异表原件(须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法人公章)。 1台

  • 契約之變更 本契約約款如有修改或增刪時,台新銀行以書面、電子文件(含網站公告)或其他持卡人同意之方式通知持卡人後,持卡人於七日內不為異議者,視同承認該修改或增刪約款。持卡人如有異議,應通知台新銀行終止契約。 下列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前六十日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並於該書面或電子文件以顯著明確文字載明其變更事項、新舊約款內容、暨告知持卡人得於變更事項生效前表 示異議,及持卡人未於該期間內異議者,視同承認該修改或增刪約款;並告知持卡人如有異議,應於前項異議時間內通知台新銀行終止契約,並得於契約終止後請求按實際持卡月份(不滿一個月者,該月不予計算)比例退還部分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