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扣稅. 根據目前盧森堡稅務法例,並無就龍騰基金向股東作出股份分派、贖回或付款而徵收預扣稅。向股東分派清盤所得款項及資本收益亦無徵收預扣稅。
預扣稅. 根據新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國務院頒佈的實施條例,本公司無被視為中國之「居民企業」之可能。如投資人被視為「非居民企業」(非居民企業係指於中國並無設立機構或營運地點 ,但有中國境內所得者;或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於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等機構或場所者),則投資人就本公司所發放之股息將依10%之稅率課徵中國企業所得稅;如投資人被視為「居民企業」,則其自本公司取得之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免稅收入,惟該等投資者應當就其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本公司是否屬「居民企業」需由中國相關稅務機判定,倘本公司根據新中國企業所得稅法須就應付海外股東股息預扣中國所得稅,或倘投資人須就轉讓股份繳納中國所得稅,對投資人於股份的投資價值可能構成不利影響。本公司建議投資人應確實瞭解並向專家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