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一般条件 样本条款

验收一般条件. 1.1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至少经过了验收要求的负荷试运行。 1.2 货物正常运行时,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满足国家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安全措施落实、有效。 1.3 计量仪器、仪表配套合理,采用中国的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准确、灵敏可靠。保证设计指标和仪器说明书的参数的实现(提供合格证或第三方鉴定文件)。 1.4 试运行期间应保证运转和测试功能正常,试运行期间或之后无维修、调整等行为(特殊情况除外)。 1.5 货物质量、技术性能等,达到签定的技术标书和合同规定的终验收标准。
验收一般条件. 1.1 卖方已经按照“供货范围”要求提供了验收资料,并且资料齐全、完整和有效。 1.2 货物应满足图纸尺寸要求及技术要求,零件表面无磕碰、划痕、刮伤及擦伤等损伤零件的表面缺陷。 1.3 货物的加工面不允许有锈蛀和影响性能、寿命或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 1.4 货物的安全要求符合中国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合同要求。 1.5 经过验收而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满足验收条款。 1.6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至少经过了验收要求的负荷试运行。 1.7 货物质量、技术性能等,达到签定的技术协议书和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
验收一般条件. 1.1 投标方已经按照要求提供了验收资料,并且资料齐全、完整和有效。 1.2 工装夹具应完整且所有的零部件应该安装牢固,外观无损伤,所有的焊缝饱满、无残渣等缺陷。 1.3 货物的油漆质量应饱满、有光泽,无掉漆、无色差、无“桔皮”等不良现象(特殊标志除外)。 1.4 货物的安全要求符合中国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合同要求。 1.5 工装夹具安装完毕,试运行期间或之后无维修、调整等行为(特殊情况除外)。 1.6 工装夹具质量、技术性能等,达到签定的技术协议书和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

Related to 验收一般条件

  • 验收程序 1. 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 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 验收要求 乙方团队人员清单

  • 验收标准 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 (1) 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 竞标人在竞标时提供的产品样本; (3) 该项目所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4) 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8%。

  • 验收要求 1期 验收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 验收方式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组织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若仪器设备或配件数量缺少、技术资料不齐全、外观破损或者仪器性能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按以下方式理赔:

  •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 一般管理費 人件費+2.事業費)の 10%以内 (注2:小数点以下切り捨て)

  • 一般條款 1、 客戶(即委託人兼受益人)以信託資金委託 貴行(即受託人),由 貴行就該信託資金為客戶之利益,及依客戶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運用投資於國內外基金、上市或上櫃股票、公司債、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定期存單等符合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 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 貴行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自本約定書生效日起,客戶與 貴行間之各筆特定金錢信託資金,除法令或其他契約另有約定外,悉以本約定書條款為各該信託契約之內容(以下稱信託契約)。 3、 本信託約定條款未特別約定者,則適用本總約定書之一般約定事項暨投資申購申請等各項交易相關文件之約定內容。

  • 定投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投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投计划最低申购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