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 電気需給契約にかかわ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東京簡易裁判所または東京地方裁判所を第一審✰ 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とします。
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個人資料 若管理員不是賬戶持有人,則後者承諾向前者提供電子銀行服務條款與細則,特別是本電子銀行服務條款與細則第一部分第 8 條之內容。管理員知悉電子銀行服務條款與細則的內容,特別是上述强調之電子銀行服務條款與細則第一部分第 8 條。管理員確認已完全知悉上述條款,且完全理解同意在此所載之條款。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 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财务风险管理、资金管理、非业务类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收益及分配管理、财务信息管理、预算管理、税务管理等要求。
提前还款 7.1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应提前 15 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在获得贷款人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 7.2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 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的,则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款金额×贷款执行日利率× 日。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 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数倍,并重新计算借款人每期还款额。 C. 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如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款项的情况,应先支付违约金、补偿金及其他费用、罚息、利息后再提前偿还借款本金。 7.3 提前还款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 本合同项下借款属于下列情形的,借款人应在相应资金到位后立即归还借款,因此导致提前还款的,借款人无需支付补偿金:
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貸付物件 公募番号 施設名称 所在地 貸付箇所 貸付面積
理财产品用语 (1)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指本款理财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对理财产品进行信息登记后,由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发放的唯一性的理财产品编码。投资者可依据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 (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产品信息。 (2) 理财产品代码/产品代码:指产品管理人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为理财产品设置的内部识别码。 (3) 理财产品销售代码/销售代码:指本款理财产品若设置不同产品份额类别,为在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过程中区分不同产品份额类别,管理人在同一理财产品代码项下,为每类份额类别设置的唯一性内部识别码。 (4) 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产品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经过审慎评估后确定的产品风险等级。若本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产品管理人和代理销售机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估结果不一致时,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的评级结果。 (5)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指销售机构对理财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价的过程。
重要说明 1、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产品说明书》(下称“本说明 书”或《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关于甲方所投资乙方理财产品的全部协议。若本说明书与上述其他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说明书为准。 2、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产品管理人”)代理投资者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和管理,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产品代码 1004 全国银行业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Z7002120000066 凭此编码可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上查询本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募集方式 公募 产品评级 PR1 本评级为产品管理人内部评级,仅供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目标投资者 风险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为宁波银行白金及以上客户、宁波银行薪福宝客户,机构投资者为企业财资客户和企业APP渠道专属客户。 (具体限制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无(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测算得到的年化收益,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本金的保证和收益的承诺,仅供投资者参考。 业绩比较基准可用于确定产品管理人是否收取超额业绩报酬,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为准,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作为产品管理人向投资者支付本产品本金或收益的承诺。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波动,具有不确定 性。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调整 日之前3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产品募集期 2018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在本产品募集期内,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产 3、 产品管理人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