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办法 样本条款

评分办法. 14 合同数量增减变更:合同商谈时,买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货物数量进行适当调整。数量增减幅度在 10%之内。 15 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规定: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16 相同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处理办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7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18
评分办法. 23.2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按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评分办法. 1、资格审查: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1份),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分包进行评审,以每包排名最高的前 3 名投标人依次作为该包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个评委分包分别对每个合格投标人进行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包号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该包的最终得分。所有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排名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并列。具体评审因素及标准、权重具体如下:
评分办法. 评标总分由报价分、质量分、工期分组成。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本公告仅在 xxx.xxxx.xxx.xx 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投标人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 19 号(甲)(邮编:100 049)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00-0000 0000采购代理: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00 号科大天工大厦 X 座 000 室(邮编:100 083)负责部门:招标事业部 项目联系:王 爽 电 话:000-0000 0000 传 真:000-0000 0000 电子邮件:xxxxxx@000.xxx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取的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账 号:102 420 000 00 002 546
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需要共同认定的客观分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本次评标总分 100 分,如无明确要求或特殊说明, 最小打分单位均为 0.5 分,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分办法. 实行综合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评分办法. 23.2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按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25.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