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訂定目的及依據) 為導引蘭陽原創館(以下簡稱本館)進駐廠商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本館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本館規範,爰訂定本準則,特訂定本準則,以供 申請進駐與離駐之依據,以資遵循。 第二章 (保密責任制度) 1. 對於本身之技術性及非技術性之資訊,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以下簡稱「機密資訊」),除經授權 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保密義務。應保密之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他人利用或洩漏之後對本館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2. 進駐廠商應遵守與本館所簽訂保密相關之約定(合約等相關文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