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責任. 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因本合約而知悉或持有未公開之技術資料及其相關資料,不得任意洩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丙方應要求其員工及相關人員共同遵守此保密責任,若因可歸責於丙方或其員工及相關人員之事由,而違反本條款者,視為丙方違約。縱因本合約終止或解除,丙方亦須負本條之保密責任,若有違反,應賠償甲乙方之損失。
保密責任. 廠商對於應考人個人資料、相關試務執行過程,及本會提供之相關業務內容等資料,負有保密之義務;如有洩密情形發生,導致損害時,應負完全賠償及法律責任。
保密責任. 雙方對於有關本授權技術之所有資料應以密件處理。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因本合約而知悉或持有之本技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不得任意洩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若乙方關係企業之員工 、外包廠商、經銷商或代理商違反本條款者,視為乙方違約。本合約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仍需負本條之保密責任若有違反,應賠償甲方之損失。
保密責任. 一、乙方因本契約或執行契約期間獲知甲方指明為機密之資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運用於與本契約無關之工作,且應防止遭第三人知悉、獲取。但上述機密之公開,非可歸責於乙方時,例如:機密已由甲方或第三人公開、或公開因法令之要求,不在此限。
保密責任. 甲方實習人員不得對乙方營業秘密,或研發技術等任何設定為限閱之文件或資料,非經他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洩漏或交付第三人。
保密責任. 任一方對於因本合約知悉之未公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並妥善保管,以維護其智慧財產及商業資訊之機密性。 前款資料或任一方為執行本合約所知悉或取得自他方的資訊,非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洩漏或交付予任何第三人或運用於與本合約無關之工作。 任一方應要求其參與本計畫之人員遵守本保密義務之約定。 任一方違反本條規範時,他方得逕行終止合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保密責任. 一、 雙方對於因本契約及雙方業務往來所獲取相關機密資訊應確實保密,並不得將雙方合作事宜及因本契約而知悉或持有之任何口頭、書面、電磁紀錄或以其他形式存在之資料文件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第三人或與本契約無關之人員,亦不得為本契約以外之目的而利用之,以確保他方業務機密。雙方應對相關機密資訊採行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其關係企業、代理
保密責任. 雙方對於本合約內容及其因本合約書所取得或知悉之他方業務計畫,暨所有未對外公開之資料,均應負保密之義務,不得提供或揭露予任何第三人,亦不得為其他目的使用,惟如依法令要求或政府機關要求,甲方須配合提供本合約者,不在此限;本合約書期滿、因故終止或消滅後亦同。
保密責任. 因審查及執行計畫所知悉之各項機密、受試者資料或相關文件等,雙方人員均負保密責任;違反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前項保密責任,不因本協議書之解除、終止或期滿而失效。 配合事項: 甲方人體試驗委員會於乙方執行研究計畫期間,每年將依法至少進行一次追蹤審查,並得依研究計畫之特性與不良反應發生狀況,增訂追蹤審查次數。並得派員實地訪查該計畫執行地點及相關設施,乙方應配合並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經甲方認定研究計畫之執行有重大違失時,乙方應於接受甲方書面通知之時,中止或終止研究,不得拖延。 本協議書執行期間自民國___ 年 月 日至 ___年 月 日。雙方如欲繼續合作,應於本協議期滿30日前另訂協議。期滿前,一方若欲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於 2 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他方。 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甲、乙雙方協議修訂之。 雙方因本協議書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處理,惟若無法達成協議,同意以台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保密責任. 丙方於甲方工作應與甲方簽訂書面保密協議,概與乙方無涉。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