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决定自2018年9月14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份额,并增设C类份额。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A股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❹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由平安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❹转型而来)
基❹管理人:平安基❹管理有限公司基❹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
重要提示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年9月20日证监许可[2016]2136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7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的规定,本基金的第二次开放期自2017年12月14 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止,因在第二次开放期最后一日终触发本基金的转型条件,根据基金合同及《关于平安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平 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及相关业务规则的提示性公告》的规定,本基 金自2018年1月19日起正式转型为“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故 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转换前定期开放运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决定自2018年9月14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份额,并增设C类份额。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
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A股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科创板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等。具体风 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6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
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复核。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0000xxxxxxx00x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0000xxxxxxx00x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17号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2、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88,647 | 68.19% |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2,763 | 17.51% |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 18,590 | 14.3% |
合计 | 130,000 | 100% |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客服电话:000-000-0000(免长途话费)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xxx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xxxxx,董事,学士,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xx先生,董事,硕士,1973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银行、中银香港和德勤公司。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企划中心资金部总经理,兼任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科海外財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xx女士,董事,硕士,1982 年生。曾任职于普xxx、香港汇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 年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集团内控管理中心银行风险管理岗、银行风险管理室经理及集团首席投资官办公室资产策略经理,自 2018 年 5 月起至今,担任集团资产管控中心高级资产策略经理,兼任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xxx,董事,学士,1983 年生。曾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从事运营规划,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xxxx女士,董事,硕士,1961 年生,加拿大籍。曾任职于澳新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011 年加入大华银行集团,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兼任瑞士德科集团顾问、崇侨托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数码通电讯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United Investments Private Ltd 董事、United Orient Capital G.P. Ltd 董事、大华银行托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United Pte Equity Investments (Cayman) Ltd 董事、新加坡大华亚洲(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大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xxxxx,董事,学士,1964 年生,新加坡。现任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特别投资部门”首席投资员,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国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xxxxx,独立董事,硕士,1963 年生。曾任江西省行政学院老师、深圳市龙岗镇投资管理公司投资部部长、龙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深圳市鑫德莱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房地产部部长、监事会主席、法律顾问,后加入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任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xxx女士,独立董事,学士,1965 年生。曾任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深圳兴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会计专业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
xxxxx,独立董事,硕士,1963 年生。曾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深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财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临时负责人、秘书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xxxxx,独立董事,学士,1949 年生。曾任新加坡赫乐财务有限公司助理经理、新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现任彩日本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xxx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1967 年生。曾任江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程师;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营业部柜员、副主任、支行会计部副主任、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总行零售银行部综合室经理、总行稽核部零售稽核室主管、总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广东南粤银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惠州分行筹建办主任、分行行长、总行稽核部总经理;现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xx女士,监事,硕士,1975 年生,新加坡。曾任职于淡马锡控股和旗下的富敦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 2013 年
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xx女士,监事,硕士,1979 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团研发总监助理、侨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经理。
xx女士,监事,硕士,1985 年生。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高级经理。
(3)公司高管
xxx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xxxxx,学士,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xxx女士,1969 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先生,督察长,学士,1969 年生。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助理,龙华支行副行长、龙岗支行副行长、布吉支行行长、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级审批师、平安银行xx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xx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硕士。曾先后任职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深圳市尧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2017 年 4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组投资经理,现任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7-09-14 至今)、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8-28 至今)、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01-25 至今)、平安惠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01-31 至今)、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05-31至今)、平安xxx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08-14 至今)、平安惠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12-11 至今)、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02-11 至今)、平安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03-05 至今)基金经理。
xx标先生曾管理的基金及时间: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1-23 至 2019-04-25)、平安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3-16至 2019-02-14 )、平安大x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1-30 至 2018-07-25)、平安鑫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11-12 至 2019-01-22)、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04-26 至 2019-05-24)、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3-16 至 2019-08-29)、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9-28 至 2019-11-13)、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09-21 至 2019-11-13 )、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2-15 至 2019-12-04)、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06-27至 2020-03-23)、平安合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01-24至 2020-03-23)。
历任基金经理,XXXX AO,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xxx,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xxx,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xxx,
2018 年 9 月 26 日至 2020 年 2 月 11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固定收益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xxxxx,固定收益投资中心投资副总监xxxxx,固定收益投资中心基金经理xx标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中心基金经理xxx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中心基金经理 XXXX AO 先生。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事总经理xxxxx,权益投资中心投资副总监xxx
先生,研究中心研究执行总经理xxxxx,权益投资中心基金经理xx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7)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xx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8)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第四个层面是业务操作手册,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是对业务各个细节、流程进行的描述和约束。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根据公 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 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xxxxxxxxxxxxx0000x办公地址:xxxxxxxxxxxx0000x 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405,918,198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 0000 0000
1、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58%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末,平安银行有91家分行(含香港分行),共1,058家营业机构。
2019年,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379.58亿元(同比增长18.2%)、净利润
281.95亿元(同比增长 13.6 %)、资产总额 39,390.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2 %)、吸收存款余额24,369.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4.5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现)23,232.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6.3%)。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 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 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 60 人。
2、主要人员情况
xxx,x,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
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 年 3 月-2000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
理;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
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 2008 年 2 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 年 12 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2015 年 3 月 5 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 年 8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规模合
计 3,760.26 亿,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 126 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 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xxx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新鑫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 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xxx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xxx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安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xx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
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安纯债 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xxx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x xx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xx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 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
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金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xxx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量化匠心甄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诺德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xx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平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凯石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xxx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康享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泰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南方聪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 5-10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xxx泰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弘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xxx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债-1-3
年高等级央企主题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乐顺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xx
网址:xxx.xxxx.xxxxxx.xxx 2、代销机构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 x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548
(2)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00 x、20 层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00 x、20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96传真:020-88836984
(3)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x X 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X x 0 x 04-08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4788016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热线:4000125899网址:xxx.xxxxxxxx.xxx
(4)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 转 837
传真:025-56663409
联系人:孙平
客户服务热线:025-66046166网址:www.huilinbd.com
(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sd.citics.com
(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B 座第 22-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B 座第 22-25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客服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00862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传真:021-50979507
(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联系人:韩钰
联系电话:010-6083 3754
传真:010-5776 2999
客服电话:400-990-8826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客服电话:400-8888-108传真:010-65182261
(1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王清臣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1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2 号楼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董亚芳
联系电话:4000-555-671客服电话:4000-555-671
(1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客服电话:400-799-1888
(13)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联系人:郭晓蓉
电话:025-68509525传真:025-52313068
客服电话:400-828-1288
网址:http://www.ftol.com.cn/etrading
(1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6 楼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8
(15)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联系人:曹砚财、张萌联系电话:010-58349088
客服电话:4006997719
(1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2 号楼 9 层 1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2 号楼 9 层 1008
法定代表人:戎兵联系人:魏晨
联系电话:010-52413385客服电话:400-6099-200
(17)深圳市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8 号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32 楼法定代表人:彭维熙
联系人:彭维熙
联系电话:0755-81994266
客服电话:4000993333网址:www.jhjzfund.com
(18)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 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0 层西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联系人:李宛真
电话:0755-82830333-196传真:0755-25170807
网址:ww.wanhesec.com
(1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浩辉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客服电话:400 643 3389
网址:https://www.vstonewealth.com/
(20)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403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广场二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 陈志英
联系人:唐京莎
电话:021-53398816
(2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新华社三工作区 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联系人:徐英
电话:010-59336539传真:010-59336500
客服电话:4008909998网址:www.jnlc.com
(22)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14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联系人:茆勇强
电话:021-61058785传真:021-61098515
客服电话:400-111-5818
(2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联系人:赵旸
联系电话:010-61840600客服电话:400-159-9288
(2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1-54509998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903 室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徐超逸
联系电话:021-36696312客服电话:400-700-9665
(2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766-123网址:www.fund123.cn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22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952555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客服电话:400-619-905
(3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2 号楼 B 座 6 楼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汤蕾
联系电话:021-51507071
客服电话:4000-466-788
(3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3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号 10 层 101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216 室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联系电话:400-618-0707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3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客服电话:400-821-9031
(3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客服电话:020-89629066
(3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5 层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娄云
电话:4000888816
客服电话:95118
(3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3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 号奎科科技大厦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电话:010-6195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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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14、15、16、41、 44、 45、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14、15、16、41、 44、 45、46 层
法定代表人:丁新民联系人:葛童
联系电话:021-3864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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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0475630
二、登记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张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电话:(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素宏、邓昭君联系人:邓昭君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力求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
(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开放期内或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开放期内或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一)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本 基金将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1、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本基金采用多因素分析框架,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因素、市场利率水平、市场投资价值、资金供求因素、证券市场运行内在动量等方面,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证券市场投资机会与风险进行综合研判。
2、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增长能力以及股价的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同时,适度把握宏观经济情况进行资产配置。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基于对上市公司成长性和估值水平的综合考量,使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精选股票进行投资。
首先,使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技术能力、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1)在技术能力方面,选择研发团队技术实力强、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前景广阔并且在技术上具有一定护城河的公司。
2)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市场的广度、深度、政策扶持的强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进而开拓市场、创造利润增长的能力。
3)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将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价,公司治理能力的优劣对公司战略、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其次,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本基金主要从行业景气度、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1)行业景气度
本基金通过一系列定量指标对行业景气度进行研判。这些指标包括行业销售收入增长率、行业毛利率和净利率、原始材料和成品价格指数以及库存率等。通过与历史和市场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并结合定性分析的结果来评判行业的景气度水平。
2)盈利能力
本基金通过盈利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变现能力、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
3)成长能力
本基金通过成长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用户数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 EPS 增长率等。
4)估值水平
本基金通过估值水平分析评估当前市场估值的合理性,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市值收入比、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自由现金流贴现(FCFF,FCFE)和企业价值/EBITDA 等。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在宏观环境分析方面,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具体投资策略有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
益特征的目的。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衍生品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
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市场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为有效实施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资产配置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环境、政策因素、资金供求因素、证券市场基本面等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风险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采用成长与价值动态均衡投资(GVDBI)策略:在看多后市的前提下,主要从成长股票中构建基金组合,追求获得更多超额收益;反之,看空后市则主要从
价值股票中构建基金组合,追求投资正回报;调整行情中,根据市场多空双方力量强弱和持续时间,采用灵活权重调整策略,平衡基金组合的风险与预期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在宏观环境分析方面,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具体投资策略有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衍生品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开放期内或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2)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开放期内或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5)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6)如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开放期内或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7)如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8)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9)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开放期或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后,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除上述第(2)、(12)、(20)、(21)项所规定的情形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70%。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流动性高,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具广泛市场代表性,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基于本基金的特征,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八、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8,996.31 | 0.02 |
其中:股票 | 28,996.31 | 0.02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144,539,000.00 | 89.63 |
其中:债券 | 139,539,000.00 | 86.53 | |
资产支持证券 | 5,000,000.00 | 3.10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665,032.93 | 2.89 |
8 | 其他资产 | 12,028,428.46 | 7.46 |
9 | 合计 | 161,261,457.70 | 100.00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9,849.00 | 0.01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19,147.31 | 0.01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 -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28,996.31 | 0.02 |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3353 | 和顺石油 | 689 | 19,147.31 | 0.01 |
2 | 002979 | 雷赛智能 | 1,005 | 9,849.00 | 0.01 |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34,512,000.00 | 83.75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34,512,000.00 | 83.75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5,027,000.00 | 3.13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 -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139,539,000.00 | 86.88 |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90211 | 19 国开 11 | 500,000 | 50,265,000.00 | 31.30 |
2 | 190405 | 19 农发 05 | 400,000 | 40,100,000.00 | 24.97 |
3 | 200304 | 20 进出 04 | 300,000 | 30,042,000.00 | 18.70 |
4 | 018007 | 国开 1801 | 140,000 | 14,105,000.00 | 8.78 |
5 | 011902481 | 19 吴中经发 SCP007 | 50,000 | 5,027,000.00 | 3.13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 138029 | 深借呗 5A | 50,000 | 5,000,000.00 | 3.11 |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1.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指期货投资。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51,342.3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0,000,867.12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960,599.04 |
5 | 应收申购款 | 12,619.91 |
6 | 其他应收款 | 3,000.00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2,028,428.46 |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
1 | 603353 | 和顺石油 | 19,147.31 | 0.01 | 新股未上市 |
2 | 002979 | 雷赛智能 | 9,849.00 | 0.01 | 新股未上市 |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鑫利 A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 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6.12.7-2016.12.31 | 0.23% | 0.01% | -1.83% | 0.31% | 2.06% | -0.30% |
2017.1.1-2017.12.31 | 5.94% | 0.49% | 6.41% | 0.20% | -0.47% | 0.29% |
2018.1.1-2018.12.31 | 2.09% | 0.03% | -2.77% | 0.40% | 4.86% | -0.37% |
2019.1.1-2019.12.31 | 3.46% | 0.02% | 13.70% | 0.37% | -10.24% | -0.35% |
2020.1.1-2020.3.31 | -6.44% | 0.91% | -1.12% | 0.55% | -5.32% | 0.36% |
自基金成立以来 | 4.92% | 0.36% | 14.19% | 0.35% | -9.27% | 0.01% |
平安鑫利 C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 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8.9.14-2018.12.31 | 1.39% | 0.05% | 0.03% | 0.48% | 1.36% | -0.43% |
2019.1.1-2019.12.31 | 3.17% | 0.02% | 13.70% | 0.37% | -10.53% | -0.35% |
2020.1.1-2020.3.31 | -6.46% | 0.91% | -1.12% | 0.55% | -5.34% | 0.36% |
自基金成立以来 | -2.16% | 0.36% | 12.46% | 0.42% | -14.62% | -0.06% |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7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正式生效;
2、自 2018 年 9 月 14 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 类份额;
3、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九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2019年6月7日至2020年6月6日发布的公告:
2019 年 6 月 18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 公告 |
2019 年 6 月 25 日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 告 |
2019 年 6 月 30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30 日基金净值披露公告 |
2019 年 7 月 4 日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19 年 7 月 5 日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19 年 7 月 9 日 | 关于子公司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
2019 年 7 月 15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2 季度报告 |
2019 年 7 月 18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 1 期) 以及摘要 |
2019 年 8 月 8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19 年 8 月 20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2019 年 8 月 22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9 年 8 月 22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
2019 年 8 月 26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19 年 8 月 27 日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 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
2019 年 9 月 5 日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19 年 10 月 23 日 | 关于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2019 年 10 月 23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摘要 |
2019 年 10 月 24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3 季度报告 |
2019 年 10 月 25 日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
2019 年 12 月 4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
2019 年 12 月 26 日 | 关于旗下 10 只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 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
2019 年 12 月 26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2019 年 12 月 26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2019 年 12 月 26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2019 年 12 月 26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2020 年 1 月 10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1 月 17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4 季度报告 |
2020 年 1 月 18 日 | 关于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2020 年 1 月 18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2020 年 1 月 18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2020 年 2 月 12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2020 年 2 月 12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2020 年 2 月 12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2020 年 2 月 20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2 月 20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2 月 24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2 月 26 日 | 关于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A 类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2 月 26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2 月 28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2 月 29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2020 年 3 月 3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3 月 27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旗下基金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
2020 年 4 月 8 日 | 关于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与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公告 |
2020 年 4 月 21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1 季度报告 |
2020 年 4 月 24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4 月 29 日 |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年度报告 |
2020 年 5 月 6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证券华南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
2020 年 5 月 21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5 月 26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20 年 6 月 1 日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注: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十一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2020
年 2 月 12 日公布的《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部分 释义。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9、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10、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6、 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