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
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 象达至链子桥段)前期工作审计服务竞争性谈判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BJGH2024-01
招 标 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日 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1、总则 9
2、竞争性谈判文件 11
5、谈判程序 15
9、实质性变动 18
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199
二、谈判申请函 399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499
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前期工作审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前期工作审计服务项目,已经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研究同意采购,采购人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公开选择服务单位。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2.1 项目概况 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前期工作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开展了项目可研,环保、文物、地质灾害、水土保持、土地预审、矿产压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服务咨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根据 2017 年 8 月 7 日《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沿边高速公路瑞丽至孟连段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由云南德孟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孟公司)负责统筹推进沿边高速公路瑞丽至孟连段高速公路的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履行项目前期业主职责。会议明确了项目合并移交前已在相关地州内签署的前期工作相关合同,由相应地州交通运输局统计整理,确保所签合同合法合规,经审计后移交德孟公司,由德孟公司按合同金额统一支付剩余费用。
2.2 标段划分:本项咨询服务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服务内容 对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已开展 的前期工作(包括合同签订及支付情况)进行审计。
2.4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包括节假日、双休日)。
2.5 质量要求 提供符合移交要求的审计报告。 2.6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3.7177 万元。
2.7 服务地点 保山市境内。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
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既有小微企业,也有大中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技术要求,供应商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
否则相关竞争性谈判均无效。
3.5 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6 本咨询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7 日上午 09:00-11: 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公司营执照正副本彩色复印件、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开户许可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一套(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xxxxxxxxx 00 x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 楼综合规划 科办公室获取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价格 0 元。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购买竞谈文件,不接受其他购买方式和邮购竞谈文件。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14 日 09 : 00( 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 楼会议室( xxxxxxxxx 00 x) 。
谈判时间 2024 年 6 月 14 日 09 : 00(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 楼会议室( xxxxxxxxx 00 x)。其他有关事项: 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告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 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采购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xxxxxxxxx 00 x邮政编码 678000
联 系 人 xxx
电 话 0875-2120878
日期 2024 年 6 月 5 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xxxxxxxxx00x联系人:xxx 电 话 0875-2120878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无 |
1.1.4 | 项目名称 | 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前期工作审计服务 |
1.1.5 | 服务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服务内容 | 对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已开展 的前期工作(包括合同签订及支付情况)进行审计 |
1.3.2 | 服务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包括节假日、双休日) |
1.3.3 | 质量要求 | 提供符合移交要求的审计报告。 |
1.4.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竞谈 | 否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竞谈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竞争性谈判 文件的其他资料 | 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书(如有)、澄清函(如有)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 | 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 |
2.2.2 | 竞争性谈判文件 澄清发出的时间 | 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截止时间:收到澄清文件 24 小时之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 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截止时间:收到修改文件 24 小时之内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资料 | 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书(如有)、澄清函(如有)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 按现行有关增值税规定计算,包含在报价中 |
3.2.3 | 报价方式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
3.2.4 | 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人设置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为采购 预算金额,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否则其竞谈将被否决。 |
3.2.5 | 竞争性谈判报价 的其他要求 | 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报价为总价包干。 |
3.3.1 | 竞谈有效期 |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 90 天 |
3.4.1 | 竞谈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 |
3.5.5 | 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 1.供应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2.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3 年) 3.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23 年)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4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版(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电子版 内容:应包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即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最终打印版,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 |
4.1.2 | 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 | 项目名称: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前期工作审计服务服务 采购人的地址:xxxxxxxxx 00 x采购人名称: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 年 6 月 14 日 09:00(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1 | 竞谈截止时间 | 2024 年 6 月 14 日 09:00(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的 地点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xxxxxxxxx 00 x)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 件 | 否 |
5.1 | 竞谈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14 日 09:0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 楼会议室(xxxxxxxxx 00 x) | ||
5.2.1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随机抽取 |
6.1.1 | 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 | 竞争性谈判小组构成 3 人及其以上单数。 |
谈判专家的确定方式:谈判专家由采购人自行组建 | ||
6.3.2 | 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 的人数 | 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 人 |
7.2 | 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和期限 | 公告媒介: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告栏上发布 |
公告期限 3 个工作日 | ||
公告的其他内容 / | ||
7.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
8.5.2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地 址:xxxxxxxxx 00 x电 话 0875-2225705 传 真 0875-2225705 |
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 ||
10.2 | 复印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及的复印件指彩色复印件 |
10.3 | 查验资料 | 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应随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起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则无需提供)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
10.4 | 需提供网页截图 的查询时间节点 | 本项目竞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谈截止时间止 |
10.5 | 政府采购政策响应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既有小微企业,也有大中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采购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竞谈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竞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竞谈、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供应商不得与本采购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采购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竞谈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竞谈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竞谈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竞谈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协议书格式 (5)采购人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和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竞谈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和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竞谈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谈判报价表
(2)竞标函
(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6)资格审查资料
(7)实施方案
(8)承诺函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竞谈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5)目所指的竞谈保证金。
3.1.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的,或供应商没有分包项目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6)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3.2 竞争性谈判报价
3.2.1 竞争性谈判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其他要素,自行测算费
3.2.3 本采购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竞谈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文件中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中其它相应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报价不得超过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竞谈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谈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竞谈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谈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竞谈有效期 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谈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竞谈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竞谈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竞谈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3.5.2“拟投入主要人员资历表”资格条件要求的主要人员应分别填写本表,应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5.3“供应商的信誉情况表”应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在该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在该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竞谈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未经允许不私自更换。
3.5.7 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
其竞谈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供应商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实施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实施方案,否则其竞谈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实施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实施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实施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实施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争性谈判报价,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竞争性谈判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实施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程咨询服务期限、竞谈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采购人需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需要签字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在需要公司盖章的地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盖密封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第 4.1.1 项及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谈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供应商少于 3 个的响应文件当场退还给供应商
4.2.4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竞谈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谈判程序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 款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地点谈判,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谈判将单独依次与供应商进行
5.2 谈判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
(1)收取响应文件
(2)检查供应商相关资料
(3)供应商签字确认检查情况
(4)第一轮竞标报价结束,供应商离场休息
(5)竞标谈判组审核资料
(7)第二轮竞标报价(最终报价)谈判。
5.2.2 谈判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谈判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
(1)未在报价一览表上填写竞标总价(指大写金额)
(2)竞标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最高竞标限价(如有)
5.3 竞标异议
供应商对竞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竞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 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
6.1.1 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有云财采〔2018〕8 号文件规定屏蔽条件的,应当回避。
6.1.3 谈判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 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谈判原则
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谈判
6.3.1 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谈判完成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7.1.1 谈判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
7.1.2 采购人应当在出具评审报告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
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等
7.3 成交通知书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供应
商。
7.4 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若不要求提交,则不存在以下 7.4.1 项及 7.4.2 项内容。
7.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或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其竞谈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谈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或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赔偿损失
采购人不得以压低工程咨询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工程咨询服务期限等作为成交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再行订立背离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5.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7.5.4 如果根据本章第 7.4.2 项或第 7.5.1 项规定,采购人取消了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采购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7.5.5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争性谈判竞谈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谈或与采购人串通竞谈,不得向采购人或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谈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8.3 对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与投诉
8.5.1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竞争性谈判竞谈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94 号)规定办理。
8.5.2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在谈判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1 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成交通知书等),并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 号 | 供应商 | 竞争性谈判 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质量目标 |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 签名 |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竞争性谈判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竞争性谈判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元。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7.4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供应商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供应商名称)于 (竞争性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确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
感谢你单位对本采购项目的参与!
采购人 (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第 号补遗书,正文共 页),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 本项目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1.2.1 进行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1.2.2 进行初步评审,采用合格制
1.2.3 进行谈判、比较与评价,采用低价优先原则
1.2.4 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并对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1.2.5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1-3 名成交候选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最终报价签署合同并编写评审报告
2.1 谈判过程的保密
2.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1.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谈判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竞争性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谈判申请将被拒绝
2.1.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谈判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x问谈判过程的情况和资料
2.2 评审办法
2.2.1 资格评审标准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以下内容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响应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材料。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企业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能证明其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设备清单及人员配置清单或承诺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社会保障金: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 提供供应商在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
特定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3(1)款及供应商须知 第3.5.1款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3(2)款及供应商须知 第3.5.2款要求。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3(3)款要求及供应商 须知第3.5.3款要求。 | |||
不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 争性谈判公正性的单位 | 以承诺函的方式承诺。 | |||
不是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提供本单位的法人名称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说明。 |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
2.2.2 符合性审查标准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下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响应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及单位 章 | 与营业执照一致(合法更名并能出具证明材料的除外)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 | ||
授权委托书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 | ||
响应文件格式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 供应商须知第 3.7.3 款要求。 |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7.4 项规定 | ||
响应文件装订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7.5 项规定,未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 混装。 |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 标识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4.1 项规定 | ||
竞争性谈判报价 | 报价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 ||
服务期 | 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完成期限未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限。 | ||
竞谈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响应文件的复印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2 规定 | ||
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3 谈判、比较与评价
(1)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
(2)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竞争性谈判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4)竞争性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竞争性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竞争性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谈,其竞谈应当被竞争性谈判小组否决。
(6)响应文件内容澄清
(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a、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与谈判申请函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申请函报价为准,修正报价一览表报价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修正后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2.4 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取两轮报价方式进行(第一轮为:响应文件的报价;第二轮为:最终报价)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通过资格评审及初步评审的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如果进入最终报价的单位少于3家,由谈判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继续评审推荐成交人
3.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授权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3 家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当出现报价相同时,采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的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3.2 竞争性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报告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3.3 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谈判报告
2、谈判小组的谈判报告应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谈判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谈判报告后,谈判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采购人。
注:谈判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
(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删除条款)
合同登记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合同书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书格式
(此合同模板为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约定为准。)
咨 询 业 务 约 定 书
甲方(委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定 代 表 人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乙方(受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定 代 表 人地 址
联 系 电 话
因业务工作需要,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经双方协商,签订本约定书,约定事项如下
一、委托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前期费用
2.项目地点:保山市
3.项目主要内容: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前期工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了项目可研,环保、文物、地质灾害、水土保持、土地预审、矿产压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服务咨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2017 年 8 月 7 日根据《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沿边高速公路瑞丽至孟连段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由云南德孟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统筹推进沿边高速公路瑞丽至孟连段高速公路的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履行项目前期业主职责。会议明确:项目合并移交前已在相关地州内签署的前期工作相关合同,由相应地州交通运输局统计整理,确保所签合同合法合规,经审计后移交德孟公司,由德孟公司按合同金额统一支付。
二、委托目的与范围
对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所开展的前期工作(包括合同签订及支付情况)审计。
三、出具审计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四、委托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规定、合同及财务会计等资料,并书面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审计过程中需进一步核对原始资料或计算依据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4.由于甲方违反约定事项,所提供的审核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及时,致使审核结果不当或延期提交审核报告,乙方不承担责任。
5.为乙方派出的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在合同签订,乙方人员于外勤工作开始前三天提供资料清单。
6.甲方应按约定的收费标准,足额地支付审计费用以及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五、受托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据甲方提供的各项文件和合同等结算资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会计法》,《合同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按约定时间出具审计意见
2.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通过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 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可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乙方在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
4..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审计资料,严守国家机密和委托人、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6.由于乙方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程序,致使审核结果严重失真,乙方应承担审计责任。
六、审核费用
1.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本次审计总费用为(大写) 整
(小写 元)。签约后进点审核,待出具审核咨询报告后一次结清审计费。七、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无。
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1 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各项目一式 肆 份。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会计报表 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委托单位(甲方) | (签章) | 受托单位(乙方) (签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 |
联系邮箱 | 联系邮箱 | |
地址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电 话 日 期 | 地址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 日期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前期工作所签署的相关合同移交审计
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 (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谈判报价(唱标)一览表二、谈判申请函
三、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资格证明资料
五、承诺函
六、实施服务方案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人民币:万元/年) | 大写 | |||
小写 | ||||
服务期限 | ||||
服务承诺 | ||||
项目负责人 | ||||
说 明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注 1、此表应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2、投标人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备注栏填写。其证明文件装入响应文件中。
(采购人) :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谈判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
服务期限
服务承诺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有幸成交,我xxx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后,如我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竞标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项目名称) 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部 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 | 应 商 名 | 称 | |||||||
注 | 册 地 | 址 | 邮政编码 | ||||||
联 | 系 方 | 式 | 联系人 | 电 | 话 | ||||
传 | 真 | 电子邮件 | |||||||
法 | 定 代 表 | 人 | 姓 | 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 | 术 负 责 | 人 | 姓 | 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 | 立 时 | 间 | 员工总数 | ||||||
资 | 质 等 | 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 | |||||
中级职称 | |||||||||
营 | 业 执 照 | 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注 | 册 资 | 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 | 营 范 | 围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 | 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供应商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供应商为上市公司,供应商应通过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供应商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述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 称。 | ||||||||
备 注 |
注 1.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技术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类似工作经验年限 |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承担的任务 | |||||
备注 |
注 1. 资格条件要求的主要人员应分别填写本表。
2.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的信誉情况
项 目 | 供应商情况说明 |
注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4 项规定,在本表中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4、3.5.3 项规定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没明确证明材料内容的条款应提供供应商的声明函(格式自定)
1.供应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企业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缴税(费)
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缴税(费)凭证
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在 2021 年 1 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供应商应对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的规定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定)予以逐条说明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 标段竞谈,若我方有幸成交,我方在此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竞谈,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竞谈。
4.不与采购人串通竞谈,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采购人、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扰乱竞争性谈判活动正常秩序。
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自定)
1、对本项目基本情况、报告编制服务需求的理解
3、工作开展计划
4、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
目名称)( 包)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竞争性谈判最终报价表(第二轮报价)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最终报价 (人民币:万元) | 大写 | |||
小写 | ||||
服务期限 | ||||
服务承诺 | ||||
项目负责人 | ||||
说 明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注 1.本表由供应商提前加盖单位章并在谈判现场填写报价及承诺内容。 2.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程序并进行最终报价。
3.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单独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