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499002022ATP03754
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体能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1499002022ATP03754
采购人: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体能训练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报价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 购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免费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2ATP03754;
2、项目名称: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体能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6.518 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物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奥杆(1) | 5 | x |
2 | 奥杆(2) | 15 | x |
3 | 包胶手抓xx片(1) | 18 | 片 |
4 | 包胶手抓xx片(2) | 18 | 片 |
5 | 包胶手抓xx片(3) | 18 | 片 |
6 | 包胶手抓xx片(4) | 18 | 片 |
7 | 包胶手抓xxx(5) | 18 | 片 |
8 | 包胶手抓xx片(6) | 18 | 片 |
9 | 硬式壶铃(PRO 版)(1) | 4 | 个 |
10 | 硬式壶铃(PRO 版)(2) | 4 | 个 |
11 | 硬式壶铃(PRO 版)(3) | 4 | 个 |
12 | 框式深蹲架 | 2 | 套 |
13 | 高架背肌架 | 2 | 套 |
14 | 卧拉架 | 4 | 个 |
15 | 仰卧收腹架子 | 2 | 台 |
16 | 木质跳箱 | 15 | 套 |
17 | 跨栏架 | 15 | 个 |
18 | 小栏架 | 15 | 个 |
19 | 功率自行车 | 4 | 台 |
20 | T2i 能量包 | 20 | 包 |
21 | 乒乓球 | 20 | 盒 |
22 | 羽毛球 | 60 | 桶 |
23 | 瑜伽垫 | 5 | 块 |
范围包括:货物(产品)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历天内;
6、交货地点: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线上获取;
3、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报价人,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谈判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报价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1、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方式:线上开启;
3、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000 x。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办事指南→下载专区的《山西-入驻与配置操作指南-供应商》《CA 申领办理》《山西-CA 管理操作指南-CA登录》等相关操作指南参加本项目谈判;
2.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可远程解密,也可携带电脑和 CA 锁至开启地点解密;
3. 有关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变更和终止等信息以山西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公告与下载内容为准;
4.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自行佩戴口罩、并满足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地 址:xxxxxxxxxx 0 x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51-798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 00 x 0000 x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xxx联系方式:0351-3987087。
(一)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人民币(大写)贰拾xxx仟壹佰捌拾元整;(小写)265180.00 元; 注:报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 | |
2 | 是否允许代 理商投标 | 是 |
3 | 是否允许联 合体投标 | 否 |
4 | 报价文件份数 | 1、电子报价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报价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报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谈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xxXxxxxxxx000/xxX ategory20201/327.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需要递交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 盘)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 3、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 (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报价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报价文件的; (2)报价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采购人,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 将被拒绝接收报价文件。 |
5 | 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1)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报价人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1 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纳税凭据:报价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 |
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付相应的零报税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xx); (0)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报价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4. 报价人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5.报价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报价文件格式’); *6.报价人xx自律承诺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7.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谈判保证金交纳要求: 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小写)¥5000.00; 报价人在开标前,采用网上银行、电汇方式交纳,并确保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谈判保证金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 账户名称:山西恒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支行账 号: 7534 0180 8096 33666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51-3987087 未按前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报价人交纳谈判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简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项目,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8.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报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报价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报价人提供); 9.报价人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商 务技术要求,若无要求可不提供) | ||
6 | 报价人应提 交的商务、技 | *1.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
术文件 |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报价文件格式’,若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4.报价一览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6.采购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7.报价人企业简况; 8.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9.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生产厂家及产地的详细描述; 10.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11.售后服务承诺; 12.售后服务网点、设施等情况; 13.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 14.报价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5.政策性要求。 未对以上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报价人的进口产品。 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报价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如涉及上述 1-4 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须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按照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如实填 |
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注: 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 5-8 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 5 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 ||
8 | 报价文件 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9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谈判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中相关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10 | 谈判小组 构成 | x采购项目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 表 1 人。 |
11 | 是否授权谈 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 |
12 | 现场勘查 | |
13 | 标前答疑 | |
14 | 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 1、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2、支付方式:按项目预算价(每包预算价)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货物类取费标准的 100%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不足 5000 元 的,按 5000 元计取。); 3、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因素。 |
15 | 电子投标须知 | 1、报价文件编制: (1)报价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报价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谈判文件进行加密。 (2)在上传电子报价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 PDF 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 PDF 格式文档,在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 (3)电子报价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报价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2、电子报价文件解密: (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报价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报价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2)电子报价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 (3)电子报价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 CA 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 CA 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 (4)因报价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①报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②报价人使用非本次招标加密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的; ③报价人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3、其他:开标应先进行电子报价文件开启,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 4、开评审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启动备份文件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开标、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 |
16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无。 |
注:本表内容与报价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二)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x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
2.2 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恒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报价人:指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报价人。
2.5 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提供报价文件并参加报价的报价人。
2.6 货物:指报价人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7 服务:指谈判文件所表述的报价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指如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等以及本谈判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报 价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8 谈判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报价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谈判活动规则和合同草案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项目谈判活动的主要依据,对谈判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9 报价文件:是指报价人应谈判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3. 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提供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谈判。
3.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4 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需具备下列条件:
3.4.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 3.1 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报价人特殊要求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报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
3.4.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谈判协议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
4. 谈判费用
4.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谈判要求
5.1 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人应负责免费将甲方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免费进行装卸、发放,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
6. 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谈判文件
7. 谈判文件的内容
7.1 谈判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7.2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7.3 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报价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4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5 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8.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8.2 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3 报价人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均应在首次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8.4 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8.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报价人前附表第 11、12 项。而无论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报价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三、报价文件
9. 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 报价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指报价人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0.2 报价文件其他要求
10.2.1 编排要求
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报价人承担。报价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
10.2.2 格式要求
x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报价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报价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报价人自拟。
10.2.3 报价文件的装订、份数、包装、密封及标记
10.2.3.1 电子报价文件
(1)报价人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xxXxxxxxxx000/xxXxxxxxxx00000/ 327.html)”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报价文件经行加密。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加密报价文件的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3)电子报价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
10.2.3.2 报价文件的份数
x次谈判须递交的报价文件数量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0.3 谈判保证金
10.3.1 报价人应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 5 条第 9 款。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0.3.2 报价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报价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0.3.3 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
10.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0.3.4.1 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
10.3.4.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0.3.4.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0.3.4.4 报价人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0.3.4.5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3.5 已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
10.4 谈判报价
10.4.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0.4.2 进口产品报价方式
进口货物谈判报价按美元(CIP 太原)核算,以“人民币”报价,包含进口环节所需的 全部相关费用,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产自境外的且符合国家免税政策的货物,采购方可提供海关免税证明手续。
10.4.3 报价人应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
10.4.4 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
10.4.5 报价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10.4.6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
格由报价人自行设计。
11. 报价文件填写说明
11.1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1.2 报价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应按第六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
11.3 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4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报价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1.6 报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
12.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x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 8 条。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报价人将报价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报价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报价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
13.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3.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响应无效处理。
13.3 电子报价文件的签章
报价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3.4 报价文件的签字、盖章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要求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3.5 对报价文件中字迹模糊、涂改或增删之处,必须有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3.6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13.7 报价文件中正、副本签署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报价文件的签收与退回
14.1 报价人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上传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14.2 逾期解密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 15.谈判时间
15.1 首次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电子报价文件解密时间三十分钟,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报价文件,响应无效。
16.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 报价人在首次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 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报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6.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6.4 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撤回。
17. 谈判会议及其有关事项
17.1 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会议。谈判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7.2 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报价文件的拆封
18.1 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第一轮报价进行公开唱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报价人的报价(各报价人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进行分别记录,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其报价进行签字确认。
18.2 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或完成解密的报价人不足 3 家的,该包报价文件不得拆封。
五、采购程序和要求
19. 谈判小组组成
19.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人员总数的 2/3。对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 3 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与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
19.2 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9.3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谈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9.4 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19.5 谈判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谈判。被更换的谈判组成员所作出的谈判意见无效。
19.6 无法及时补足谈判组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谈判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谈判意见无效。
19.7 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
档。
20.报价文件的评审
20.1 谈判组成员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
性审查。审查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0.1.1 资格性检查:由谈判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0.1.2 符合性检查:由谈判组成员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 3 家及以上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0.2 在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谈判小组要求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授权书。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4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谈判组成员认定的没有负偏离的报价文件。
20.4.1 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报价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交货期、质保期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对“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 6 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 B.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D.报价货物性能、参数、规格、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F.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H.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0.4.2 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20.4.3 报价文件如果未对谈判文件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谈判将予以拒绝,报价人不
得再对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20.5 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服务参加报价的,按一家报价人计算报价人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以加*号作为主要产品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型号完全相同,则按一家报价人计算报价人数量。
20.6 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 7 条规定。
20.7 谈判小组对响应内容的判定,依据报价文件内容和样品(如有)。
20.8 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
20.9 报价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报价人。
20.10 如果对谈判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该项目
(按包)谈判采购活动。 21.谈判
21.1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的签到顺序,与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3 家及以上的报价人就本次采购货物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进行谈判。
21.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22.确定最终采购方案
22.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2.2 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23.最终报价
23.1 谈判结束后,各报价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报价人须在谈判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将电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23.1.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不得少于 3 家。
23.1.2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报价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报价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2 已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
23.3 如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
23.4 最后报价是报价人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5 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由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
(2)未在指定位置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
(3)未按规定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4)提交的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谈判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5)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6)谈判小组对重新提交的报价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
24. 确定成交人
24.1 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24.1.1 谈判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4.1.2 评审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列。
24.2 确定成交人
24.1 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人,即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4.2 本次谈判,直接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 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邀请报价人参加谈判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报
名情况、谈判日期和地点等)
(二)报价人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报价人报价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
(五)无效报价人名单及原因;
(六)评审结果,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七)确定的成交人名单及理由(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25.2 评审报告及评审结果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5.3 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评审复核
26.1 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报价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的、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
26.2 复核中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相关部门。
27.谈判过程保密
27.1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谈判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
27.2 谈判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透露。
27.3 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7.4 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资料。
27.5 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9. 采购项目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报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人不足 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30. 成交结果公告
30.1 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0.2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
(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报价人参加谈判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1.成交通知
31.1 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4 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5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成交服务费
32.1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的 100%向成交人计取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项目预算价(每包预算价),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2.2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六、签订合同
33.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成交人应在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合同文本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谈判确定的事项以外的任何 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成交人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3.5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33.6 违反前五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3.7 成交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
七、保密和披露
34. 保密
34.1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4.2 参加谈判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谈判情况以及在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5. 披露
35.1 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披
露。
35.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6. 询问
36.1 报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 质疑
37.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7.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7.3 报价人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7.4 报价人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5 潜在报价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7.6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7.7 报价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
容:
37.7.1 报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7.2 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
37.7.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7.4 事实依据;
37.7.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7.7.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报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7.8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7.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7.9.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7.9.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7.9.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7.9.4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37.9.5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7.8.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37.9.7 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37.9.8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谈判,而于谈判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37.9.9 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37.9.10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7.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报价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报价人。
37.11 报价人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成员协助答复质疑。
37.12 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质疑报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报价人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报价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报价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7.13.1 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谈判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
37.13.2 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报价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机相关部门。
37.14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37.15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恒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 5 号楼 2008 室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九、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
38. 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38.1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的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8.2 国家强制产品
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8.3 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8.4 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39.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9.1 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
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9.2 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9.3 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9.4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审查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 2.审查报价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有 效性。 |
2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审查报价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有效性; 2.审查是否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1.审查报价人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有效性; 2.审查是否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
4 | 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材料 | 审查报价人是否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中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肯定的承诺; |
5 | 报价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 | 1.审查报价人是否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6 | xx自律承诺函 | 审查报价人是否严格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了《x x自律承诺函》。 |
7 | 谈判保证金的 提交 | 审查谈判保证金是否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中要求要求缴纳。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书的审核 | 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报价函是否按谈判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内容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报价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 署、盖章等。 |
2 | 报价函的审核 | 1.审查报价函是否按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内容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2.报价若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 价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3 | 报价一览表的审核 | 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有效;项目名称是否与谈判文件一致; 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 |
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报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 2.报价一览表若存在漏项、错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
4 | 商务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执行标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服 务要求等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5 | 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报价文件及样品(如有)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谈判小组共同认定属于报价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 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6 | 政策性要求的审核 | 对照本部分第三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 |
7 |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 审查报价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严格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 |
说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报价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报价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给与优先考虑。
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如实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 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四、无效报价的情形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不得参加谈判。五、评审原则
谈判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政府采购
政策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本次谈判按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人,即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一、商务要求
1.项目编号:1499002022ATP03754;
2.项目名称: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体能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拾xxx仟壹佰捌拾元整;(小写)265180.00 元;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历天内;
5.质保期:一年;
6.交货地点: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指定地点;
7.款项支付方式: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办理付款手续,供方供货完毕,经需方验收合格,需方向供方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8.验收标准:
(1)报价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2)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 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为采购合同、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成交人须提供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装箱单、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质检报告、制造厂 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及其相关资料),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托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 检查和管理。
(3)交付验收的货物由成交人与采购人共同验收签字,在此期间如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 24 小时内无条件更换货物。
(4)成交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内。
二、技术要求
序号 | 采购物品名称 | 采购 数量 | 计量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 | 型号 |
1 | 奥杆(1) | 5 | x | 1、颜色:镀硬铬本色; 2、材质:合金钢制成,镀硬铬,配弹簧卡扣; 3、尺寸:长度 2 x 01,杆子直径 25mm; 4、规格:15KG 重,承重 1000 磅; | (1000 磅) |
5、特点:4 个滚针轴承,杆子振动时的响 声小,不易生锈,女用杠铃杆; | |||||
2 | 奥杆(2) | 15 | x | 1、颜色:两端镀硬铬本色,中间黑色硬铬; 2、材质:合金钢制成,镀硬铬,配弹簧卡扣; 3、尺寸:2 x 2 长,杆子直径 28mm; 4、规格:20 公斤重,承重达 1000 磅; 5、特点:4 个滚针轴承,杆子振动时的响声小,不易生锈,男用杠铃杆,训练专用; | (1000 磅) |
3 | 包胶手抓孔铃片 (1) | 18 | 片 | 1、材质:高含量橡胶+铁芯; 2、尺寸:直径 22CM 厚度 2.5CM; 3、表面细砂纹,橡胶软硬度适中,手握感更舒服; 4、采用防刮痕材料,手抓孔较大,单片使 用时,握力角度和方向更多; | 2.5KG |
4 | 包胶手抓孔铃片 (2) | 18 | 片 | 1、材质:高含量橡胶+铁芯; 2、尺寸:直径 25CM 厚度 3.5CM; 3、表面细砂纹,橡胶软硬度适中,手握感更舒服; 4、采用防刮痕材料,手抓孔较大,单片使 用时,握力角度和方向更多; | 5KG |
5 | 包胶手抓孔铃片 (3) | 18 | 片 | 1、材质:高含量橡胶+铁芯; 2、尺寸:直径 32CM 厚度 3.6CM; 3、表面细砂纹,橡胶软硬度适中,手握感更舒服; 4、采用防刮痕材料,手抓孔较大,单片使 用时,握力角度和方向更多; | 10KG |
6 | 包胶手抓孔铃片 (4) | 18 | 片 | 1、材质:高含量橡胶+铁芯; 2、尺寸:直径 36CM 厚度 4.1CM; 3、表面细砂纹,橡胶软硬度适中,手握感更舒服; 4、采用防刮痕材料,手抓孔较大,单片使 用时,握力角度和方向更多; | 15KG |
7 | 包胶手抓孔铃片 (5) | 18 | 片 | 1、材质:高含量橡胶+铁芯; 2、尺寸:直径 40CM 厚度 4.3CM; 3、表面细砂纹,橡胶软硬度适中,手握感更舒服; 4、采用防刮痕材料,手抓孔较大,单片使 用时,握力角度和方向更多; | 20KG |
8 | 包胶手抓孔铃片 (6) | 18 | 片 | 1、材质:高含量橡胶+铁芯; 2、尺寸:直径 43CM 厚度 4.6CM; 3、表面细砂纹,橡胶软硬度适中,手握感更舒服; 4、采用防刮痕材料,手抓孔较大,单片使 | 25KG |
用时,握力角度和方向更多; | |||||
9 | 硬式壶铃(PRO版)(1) | 4 | 个 | 1、产品描述:覆膜砂精细铸造壶体,表面平滑干净。水转印黄色重量标,明亮清晰,好辨别重量级别; 2、规格:16kg; 3、材质:铸铁; | 16kg |
10 | 硬式壶铃(PRO版)(2) | 4 | 个 | 1、产品描述:覆膜砂精细铸造壶体,表面平滑干净。水转印黄色重量标,明亮清晰,好辨别重量级别; 2、规格:20kg; 3、材质:铸铁; | 20kg |
11 | 硬式壶铃(PRO版)(3) | 4 | 个 | 1、产品描述:覆膜砂精细铸造壶体,表面平滑干净。水转印黄色重量标,明亮清晰,好辨别重量级别; 2、规格:24KG; 3、材质:铸铁; | 24kg |
*12 | 框式深蹲架 | 2 | 套 | 1.材质:主体:50×100mm 矩形管材,钢材厚度:2.5mm,钢材:国标 Q235 钢; 2.工艺:进口激光机切割+智能机器人焊接+表面抛丸打砂除锈+封闭式全自动静电喷 涂; 3.尺寸:占地:1610×1780×2410mm,包装尺寸:2370×1020×270mm; 4.重量:净重:148kg; 注:深蹲架须配有 PVC 运动地胶(2000× 2000mm); PVC 运动地胶参数: 1.挥发物含量≤35g/㎡; 2.防火燃烧性能 B1 级,20s 内焰尖高度≤ 120mm; 3.14 天内,甲醛释放量≤20µg/m³; 4.自然气候暴露试验≥18 个月,外观表面无开裂、粉化现象,色差≤1 级; 5.耐环境应力开裂测试时长不少于14000h,破裂率为 0%; 6.耐湿热老化 15000h 后,外观无明显变化, 灰卡评级 4 级。 | |
13 | 高架背肌架 | 2 | 套 | 1.材质:主体:50×100mm 矩形管材,钢材厚度:2.5mm,钢材:国标 Q235 钢; 2.配重:100kg 纯钢配重片,内嵌减震胶垫,搭配强磁插销; 3.工艺:进口激光机切割+智能机器人焊接+ 表面抛丸打砂除锈+封闭式全自动静电喷涂; |
4.配置:"七股十九线”钢丝绳:直径 6.0mm,滑轮:尼龙滑轮; 5.座垫:高密度压缩海绵,手柄:高强度 TPV 材料,不易破损,提高产品耐久度; 6.尺寸:占地:1255×1215×2280mm,包装尺寸:2420×1120×420mm; 7.重量:净重:215kg; | |||||
14 | 卧拉架 | 4 | 个 | 1.主体管材规格选用 120mmX50mmX3mm 高强度大截面优质平椭圆钢管; 2.至少配备 2 个杠铃位置; 3.最大使用者人体质量≤100kg; | |
15 | 仰卧收腹架子 | 2 | 台 | 1.设计:主体 50×100mm 平椭圆管材; 2.钢材:国标 Q235 钢; 3.工艺:进口激光机切割-智能机器人焊接-表面抛丸打砂除锈-封闭式全自动静电喷 涂; 4.调节方式:插销调节.座垫:高密度再生海绵; 5.尺寸:占地:1520×680×1020mm,包装尺寸:1720×620×620mm; 6.重量:净重:45kg; | |
16 | 木质跳箱 | 15 | 套 | 1.材质:xxx松木面 2.尺寸:40cm*50cm*60cm 3.三种不高跳度可调节,主要用于弹跳进阶训练 4.配备有训练指导教学视频 | |
17 | 跨栏架 | 15 | 个 | 1、铁质立柱底座,ABS 横杆; 2、底座可拆卸,配有固定螺丝,可自由调节; 3、内加配重调节档,可自由调节跨栏的重心; 4、架子顶端螺丝固定,边缘有弧度,不会碰伤身体; 5、立柱杆设有五个档可随意调节高度。 | |
18 | 小栏架 | 15 | 个 | 1.材质:一体式工程塑料制成,不易碎裂,能够很好的提高人的灵敏性,遇到障碍物的反应能力和提高弹跳能力 2.颜色:绿色; | 9 英寸 23CM |
*19 | 功率自行车 | 4 | 台 | 1.操作系统:LED 操作系统; 2.阻力段数:26 级; 3.阻力调节方式:面板调节、右侧扶手快捷调节及手机蓝牙 App 调节; 4.心率:扶手心率片及无线心率测试(选 配); |
5.包装尺寸:木箱外尺寸 1280×620× 850mm; 6.器械占地:1150×535×1500mm; 7.承受用户最大体重:150kg; 8.器械净重:65kg; | |||||
20 | T2i 能量包 | 20 | 包 | 能量包具备自由切换健身功能,可替代哑铃、杠铃、划船机、龙门架等重型器材,同 时具有携带方便、收纳快捷的优点 | |
21 | 乒乓球 | 20 | 盒 | 一盒 10 个 | |
22 | 羽毛球 | 60 | 桶 | 一桶 12 个 | |
23 | 瑜伽垫 | 5 | 块 | 长 200 厘米、宽 80 厘米、厚 2 厘米。 |
注:本表中标“*”项不允许偏离。
*三、服务要求
1、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
2、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货物运输、配送方案;
3、须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4、须提供本项目货物运输、配送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5、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的清单;
四、其他要求
1、严格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和有关标准要求提供符合我国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
五、样品
1、报价人须提供报价货物样品数量:
序号 | 样品 | 数量 | 单位 |
1 | 包胶手抓孔铃片(1) | 1 | 个 |
2 | 硬式壶铃(PRO 版)(1) | 1 | 个 |
3 | 框式深蹲架 PVC 运动地胶 | 1 | 30cm*30cm |
2、样品的材质、款式均应符合本章第二款“技术要求”中规格技术参数及款式的要求。如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满足报价文件技术参数及款式的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所提供样品要求统一装箱,包装箱外部必须标有牢固的报价人名称,样品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否则将拒绝其报价。
4、成交人的样品,统一留在采购人处。成交人的样品将作为验收标准留采购人处,在
全部供货后退还。未成交人的样品需待成交公示结束后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六、其他
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谈判文件中未尽之事宜,待最终评标结果公示后,经过双方现场实地再次核对确认,就同型号货物最终规格、数量、参数等细节一一经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与合同文本一同纳入采购合同中,与采购合同一起产生法律效应。
需方: 供方:
供方在 组织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等见后附货物清单)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办理付款手续,供方供货完毕,经需方验收合格,需方向 供方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山西省射击射箭水上运动中心指定地点。六、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报价文件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
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
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财政厅备案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报价文件
3、谈判文件
4、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 供方(章):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地 址: | 地 址: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日 期: 年 月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
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须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字体和份数提交。
正/副本
报价文件
报价人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代表人: (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1)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1 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专用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
(1)纳税凭据:报价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付相应的零报税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xx);
(0)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报价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谈判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 0 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 0 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报价人名称: (xx)
日期: 年 月 日
6.报价人xx自律承诺书
报价人xx自律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为维护本次谈判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xxxx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谈判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xx经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谈判采购工作中做到:
1.不与其他报价人相互串通参与谈判、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谈判,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谈判工作;
6.保证严格遵守谈判会议纪律。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
特此承诺。
报价人名称: (xx)
日期: 年 月 日
7.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8.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报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报价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报价人提供);
9.报价人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名称) :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报价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报价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谈判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报价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报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
(6)在谈判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8)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9)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谈判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授权代表姓名:
报价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报价人名称: (xx)
报价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谈判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报价文件无效。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报价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
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
称) ,(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报价人名称: (xx)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xx)被授权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注:若报价人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4.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参数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货期: | 质保期: |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报价人名称: (xx)报价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 期:
5.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款项 | 谈判文件要求 | 报价文件的对应响应 | 是否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 … | … |
报价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 期:
6.采购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谈判文件要求 | 报价文件对应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 期:
7.报价人企业简况
8.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9.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生产厂家及产地的详细描述
10.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11.售后服务承诺
12.售后服务网点、设施等情况
13.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务 | 专业 | 联系方式 |
14.报价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5.政策性要求
(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
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2. 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
书复印件附后。
(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 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 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 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
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
2. 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
本报价人现参与项目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 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
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名称: (xx)
注: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
为了能及时退付贵公司投标保证金,贵公司须填写账户信息函(格式如下)。我公司将依据贵公司提交的账户信息函退付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未成交人于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单”和账户信息函来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本项目成交人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单”、合同和账户信息函来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账户信息函
山西恒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交付投标保证金 元,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注:报价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 5 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