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成交人 样本条款

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人。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条款有约定),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按序确定后续排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人,或组织重新采购。
确定成交人.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情况,推荐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响应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也可授权谈判小组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人。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除磋商谈判规定外,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评标过程保密 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响应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响应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响应人企图影响资产采购管理室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监督部门举报。 关于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响应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向监督部门反映。 采购项目废标 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谈判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废标后,资产采购管理室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响应人。
确定成交人.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确定成交人. 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谈判小组只对通过了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下述办法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确定成交人. 24.1 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确定成交人. 24.1 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人,即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确定成交人. 24.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小组提出的评审报告及推荐的成交侯选人,确定排序第一名为成交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如第一名因故放弃成交,则选择排序第二名为成交人,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确定成交人. 直接通过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及完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确定成交人. 25.1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