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GS-202302ZC-005001
项目编号:HBGS-202302ZC-005001
项目名称:吴店楼子湾村姜产业加工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广水乡村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编制日期:2023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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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招标文件备案表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你公司代理的吴店楼子湾村姜产业加工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同意送审备案。
招标人(签字盖章):
2023 年 1 月 5 日
第一章 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吴店楼子湾村姜产业加工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GS-202302ZC-005001
2、项目名称:吴店楼子湾村姜产业加工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7 万元
5、最高限价:95.7 万元
6、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及内容:完成对吴店楼子湾村姜产业加工建设采购项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9 日 24:00 止(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3.2、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3.3、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 元。
1、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递交(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标(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中国广水网(http:// xxx.xxxx.xxx.xx/)上发布。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3.1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1.1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按照财库[2023]19 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 20%给予评审优惠。
3.1.2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按照财库[2023]19 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 6%给予评审优惠。
3.1.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5%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1.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和《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融资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申请路径为:“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随州市广水市融资平台(http://111.47.173.88:9999/guangshui/)—供应商登录”,登录后在“待选择采购订单列表”处选择需融资的采购合同,填写融资申请信息。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水乡村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 x(000 x)联系方式:0722-628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地 址:xxxxxxxxxxx 0 xxxx 000 x
联系方式:0722-6286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女士 电 话:0722-628676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序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广水乡村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 监管部门 | 广水市财政局 |
3 | 分散采购 机构 |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
4 | 供应商 | 详见第一章第二款相关要求 |
5 | 成交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递交方式: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可使用现金或电汇办理,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银行账号:4205018137380000019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应山支行 |
6 | 提疑截止 时间 | 提疑截止时间:同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如有) |
7 | 答疑 | 答疑会:不组织 |
8 | 对多包采 购的规定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
9 | 备选方案 |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 |
10 | 联合体磋商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可以由联合体中任意一个成员单位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③联合体牵头方需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
11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 证明文件 | 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完整视为无效投标):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 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 |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新成立的,暂无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自拟)。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0、除上述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清晰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 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
12 |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 他资料 | 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
13 | 磋商保证金金额、递 交 方式、时间及接受磋商保证金的帐户信 息 | 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
14 | 磋商结果 有效期 | 90日历天 |
15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 本数量 |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中标人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 |
16 | 样品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需递交样品 |
17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 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第四款及第五款相关要求 |
18 | 磋商小组 人数 | 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评委数量不超过评审委 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
19 | 履约保证 | 无 |
金 | ||
20 | 其他要求 | 如有授权代表的,响应文件中须附授权代表的劳动合同及社 保证明 |
21 | 接收质疑函 的 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如时间较紧张,可以先将质疑函 Word 版本及盖章 PDF xxxxx@xx.xxx,并将其纸质文件随后送达,代理机构接收质疑文件时间以纸质文件或 PDF 版文件先送达时间为准)。 联系部门及联系人: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x 0 xxxx 000 x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具体质疑相关规定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 部令第 94 号)。 |
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1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1.1.1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按照财库 [2023]19 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 20%给予评审优惠。 1.1.2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按照财库 [2023]19 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 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 |
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 6%给予评审优惠。 1.1.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5%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1.1.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2、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和《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融资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二、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和《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融资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申请路径为:“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随州市广水市融资平台(http://111.47.173.88:9999/guangshui/) —供应商登录”,登录后在“待选择采购订单列表”处选择 需融资的采购合同,填写融资申请信息。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磋商供应商”是指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工程、货物及服务
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5)合同书格式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 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6.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4 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 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0.4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5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或▲)号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或允许的负偏离项数及范围见第四章评标办法),非★(或▲)号条款允许的负偏离项数及范围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11、磋商报价
11.1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
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12.1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联合体
13.1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除本须知 14.1 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4.3 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本采购文件是否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磋商有效期
17.1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7.3 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署
18.1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18.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均为“扫描件”,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18.3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18.4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后缀名为.NHBSTF)。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
19.1 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9.2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磋商响应文件未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9.4 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 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1.1 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 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22.3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注: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三、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注:开标结束后,请各投标人不要长时间离开电脑,随时关注业务系统,等待专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要求的最后报价,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没有按要求进行多轮报价,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23、竞争性磋商小组
23.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磋商代表
24.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 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6、磋商
26.1 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6.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26.4 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30 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最终报
价需在湖北省云平台上提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26.5 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26.6 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7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7、保密
27.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 29.3 的规定执行。
29、签订合同
29.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9.5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6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 号 | 产品 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15 匹高温热泵烘干机 | 套 | 1 | 1、主机组功率(不含电辅热)≥14kW; 2、电辅热功率≤18kW; 3、品牌风机 8 个,风机功率≥1.3kW; 4、烘房整体尺寸 5500×3400×2600mm,双开门 1900× 1600mm 保温材料,使用国标 B2(或 B2 以上)的聚氨酯板为主材; 5、配备 201 不锈钢推车 6 架,304 不锈钢筛盘 66 个,筛盘尺寸 1400×90mm;万向轮 6、电控系统要求可观测调节温度、湿度、时间, 7、风机布线管不含主机和烘房之外的电缆线 8、产品具有参与国家补贴或省级补贴的相应资质 |
2 | 25 匹高温热泵烘干机 | 套 | 1 | 1、主机组功率(不含电辅热)≥24kW; 2、电辅热功率≤36kW; 3、品牌风机 6 台,风机功率≥2kW; 4、烘房整体尺寸 9.600×3400×2600mm 面全保温材料,使用国标 B2(或 B2 以上)的聚氨酯板为主材; 5、配备 201 不锈钢推车 14 组,304 不锈钢筛盘 154 个,筛盘尺寸 140×90mm 6、电控系统要求可观测调节温度、湿度、时间, 7 风道均流和风机板 8、产品具有参与国家补贴或省级补贴的相应资质 |
3 | 提 升机 | 台 | 1 | 外形尺寸:2500x900x2000mm功率:0.37kw 电压:380v 电机:铜线国标 材质:不锈钢+食品级PVC |
4 | 螺 旋 | 台 | 1 | 外形尺寸:3400x900x1460mm |
23
清 洗机 | 毛辊长度:2500mm毛辊材质:尼龙 设备材质:不锈钢功率:2.75kw 电压:380v 电机:铜线国标 | |||
5 | 挑 拣线 | 台 | 1 | 外形尺寸:4000x1100x1100mm功率:0.37kw 电压:380v 电机:铜线国标 材质:不锈钢+食品级PVC |
6 | 切 片机 | 套 | 1 | 外形尺寸:3500x1020x1600mm功率:2.94kw 电压:380v 电机:铜线国标电机 材质:不锈钢+食品级PVC |
7 | 粉 碎机 | 台 | 1 | 产量:200-300kg/h进料粒度:≤12mm 粉碎细度:10-120mesh主轴转速:3400r/min主电机功率:11kw 风机功率:0.37kw 材质:不锈钢 |
8 | 地磅 | 台 | 1 | 可载重 50 吨称体数子传感器 数子仪表带打印机 高强钢材质 |
9 | 速 冻 | 座 | 1 | 1、 外形尺寸:3500*3300*3000mm |
库 | 2、 板材厚度 150mm,阻燃性能B2 级,六面体,冷库门 1000*1800mm 3、 设置温度:-25 度到-30 度之间,温控系统温度可以调节。 4、 低温冷库专用 10P 压缩机,R404 制冷剂。 5、 主机功率 7.35KW 6、 制冷量≥10220W 7、配套冷库所有需要的辅材、包含铜管、电线等。 | |||
10 | 保 鲜库 | 座 | 2 | 1、 外形尺寸:6000*3500*3300mm 2、 板材厚度 100mm,阻燃性能B2 级,六面体,冷库门 1000*1800mm 3、 设置温度:0 度到 8 度之间,温控系统温度可以调节。 4、 保鲜库冷库专用 5P 压缩机,R22 制冷剂。 5、 主机功率 3.675KW 6、 制冷量≥7750W 7、 配套冷库所有需要的辅材、包含铜管、电线等。 |
1、投标报价应是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应包括产品出厂价、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应有费用,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合同履约期限:3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目标: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
5、质量保证期:整机质保 1 年,控制器质保 5 年。实际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为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安装、调试及培训要求
(1)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系统正常使用,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中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中所需全部的仪器、仪表等工具。
(4)中标人须从使用操作、维修、保养、安全等方面对使用人进行集中培训。
第四章 评定办法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
资格评审标准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 | 提交“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 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 |
提供服务 | 提交“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 服务的声明函”。 | |
信誉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 社保证明)。 | |
符合评审标准 | 递交的响应文件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六、其它补充事宜”第 4、5、 6 条要求。 |
文件签章 | 响应性文件签字和盖章齐全。 |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有效期。 | |
磋商报价 | 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表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金额报价。 |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 磋商文件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无需要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向所有通过初步审核的磋商供应商发出报价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30 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
磋商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
评定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照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详见评分细则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竞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细则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细则 |
竞标报价评分标准 | 低价优先法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办法 | 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 格的确定方法 | 因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
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 的方法 | 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2、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评议 | 价格 | 40 分 |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40 |
技术评议 | 技术指标 | 40 分 | 供应商所投各设备技术参数和配置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40 分;供应商所供设备的参数中有一项负偏离的 则视为该设备负偏离,扣 3 分,扣完为止。(供应商可在 本项目中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说明表作为评审依据,且同时 |
提供数据真实性承诺,如在供货过程中所供设备参数低于所投参数的,采购人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接受处罚) | |||
商务评议 | 售后服务方案 | 10 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需求编制售后服务方案,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维修维护方式、应急处理方式、备品备件的供应保障、质保期外终身优惠服务方案等,评委会按各投标人方案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整、描述详尽、合理可行的,给予 8-10 分;较 合理可行的,给予 4-7 分;基本合理可行的,给予 1-3 分。 |
培训计划 | 3 分 |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培训、进行设备原理、操作、故障检修、保养等培训,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整、描述详尽、合理可行的,给予 3 分;较合理可行的,给予 2 分;基本合理可行的, 给予 1 分。 | |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 | 2 分 | 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文档编排、规范性、方便查阅性等 进行综合比较:优得 2 分,良得 1 分。 | |
产品故障响应 | 5 分 | 产品故障响应:供方须提供 365 天全年无休的 7×24 小 时售后服务,省内 12 小时、省外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并修复,且有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和巡检方案的得 5 分,省 内 24 小时、省外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修复,且售后 服务网络和巡检方案一般的得 2 分。 |
评定办法
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3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2、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竞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竞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1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按照财库[2023]19 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上限(20%)给予评审优惠。
3.2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按照财库[2023]19 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上限(6%)给予评审优惠。
3.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5%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4、评定结果
4.1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
4.2 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五章 合同书(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
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书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份,供方执 份,广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壹份备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 联系人:
电 | 话: | 电 | 话: |
传 | 真: | 传 | 真: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税 号: 税 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性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
二 | 磋商响应函 | |
三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五 | 磋商一览表 | |
六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
七 | 类似项目业绩表 | |
八 |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 |
九 |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 |
十 |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 |
十一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十二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十三 |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十四 | 资格证明文件 | |
十五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致:
1、根据贵方 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我
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2、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首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4、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综合评分法),接受磋商文件 18.22 项关于磋商小组可以判定明显不合理,低于个别成本、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附件 1-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广水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关于“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有关规定。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响应文件中如出现报价计算错误、前后报价不一致以及其他报价错误的,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按此原则进行修正,以修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我单位首次(总)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需求的服务,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作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项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我单位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十、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磋商文件 24.1、24.3 的时间要求办理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一、积极配合广水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
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水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
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2-书面声明函
致: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
(六)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以本项目磋商会议日期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
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的时间。
2、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首轮报价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执行的标准、规范 | 项目负责人 |
小写:大写: |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的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3、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 30 分钟内在湖北省云平台上提交最后报价。
序 号 | 服务内容 | 完成周期 | 分项合计(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 计 | 人民币: 元 大写: |
备注:
1、此表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测算,表中所列为对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2、没有其他费用的请在相应位置填写“无”,未填写的视为没有其他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成交总价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或者其他附加条件,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 人 | ||||
社会信用代 码 | 邮政编码 | ||||
公司联系电 话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供应商综合文字情 况简介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拟派项目岗 位及职务 | 学历 | 专业 | 职务或职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八、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1、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总数为 人,具体如下:
后附:供应商的项目组团队成员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毕 业院校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 |||||
资格证书编号 | ||||||
以往负责的同类项目情况 |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工作期间 | 完成情 况 | 其他 | |
附:项目负责人证书以及类似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九、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实际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
填写说明:
1、投标人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列入此表,并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填写。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技术参数附件中的内容逐条予以填写(缺一不可)。
2、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并附上实际参数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十、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填写此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日 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 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 验 | ≥200000 | 或,≥ 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 ≥300 | 或,≥ 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 业 | ≥300 | ≥100 | ≥10 | <10 |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填
写此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十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不提供证明文件)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二、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2021 年度财务报告未出的可提供 2020 年度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或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的纳税证明;
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编写)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供应商自行打印)
八、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包含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证件)。
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无补充内容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