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GYZX-2023-2-011
温岭市城南镇 2023年度小型水库、山塘管理养护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GYZX-2023-2-011
采购人(章):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章):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3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 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 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 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000-000-000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城南镇 2023年度小型水库、山塘管理养护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
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YZX-2023-2-011
采购需求:温岭市城南镇 2023年度小型水库、山塘管理养护,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
(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三)获取方式:
1. 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
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
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 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下午14点00分
2、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04月12日下午14点0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 “政府采购云平台”
3、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下午14点00分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04-12
下午14:30:00),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4、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电子投
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
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 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000-000-0000 进行咨询。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 0000 x
(四)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xxx.xxxxxx.xxx.xx)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银 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x | 13606673052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xx | 13967690329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政采保联系方式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 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 (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 500 元 (300 元) | xxx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06560678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67691616 |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黄露梦、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5058619215 传真: 0576-86010838
地址:xxxxxxxxxx0000xxxxx0000x
(二)采购人: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00x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城南镇 2023年度小型水库、山塘管理养护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ZJGYZX-2023-2-011 项目内容:温岭市城南镇 2023年度小型水库、山塘管理养护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和“备份投标文件 | ||
一份”,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 ||
4 |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 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 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 ||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 | ||
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 ||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 | ||
文件接收回执。 | ||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 ||
5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a. 投标供应商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建议EMS或顺丰)至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寄地址:xxxxxxxxxx0000xxxxx0000x,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b. “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 |
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 | ||
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邮寄后请将快递底单发送至邮箱 | ||
▲x.xx“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 | ||
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 | ||
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 |
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 | ||
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 | ||
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CA必须是上 | ||
电子加密投 | 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 |
标文件的解 |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 | |
6 | 密和异常情 | 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 |
况处理 | 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 | |
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 ||
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 | ||
件撤回。 |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8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9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 |
10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11 | 演示 |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
1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13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14 | 节能产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
15 | 环境标志产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
16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17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 |
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
19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 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20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或提前终止服务后15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 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 |
21 | 代理服务费 | 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 号文的收费标准八折计取,不足8000元按8000计取; 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
22 | 现场组织实施 | 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派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 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894934825 @xx.xxx),联系人:黄露梦, 电话: 00000000000。 |
23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4 | 其他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25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 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26 | 中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书面存档(至少一式一份),要求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一、总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 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若分包如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
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 |
▲4 | 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 |
▲5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 格式、内容自拟 |
6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 | 格式、内容自拟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根据项目性质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写“无”) | 格式、内容自拟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 声明函格式附后;若属于监狱企业 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的规定,格式自拟。 |
9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供应商自评表 | 格式附后 |
4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5 | 投标承诺书(投标单位须对质量、安全、人员等招标文件中要求做出承诺的内容做出相应承诺) | 如有 |
6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 | 格式、内容自拟 |
7 | 技术、商务偏离表 | 格式附后 |
8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3、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4 | 投标报价明细表 | 格式附后 |
8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3)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4)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电子投 标文件中涉及的签字部分,可以采用线下签名后,再扫描上传。)
(5) 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6)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7)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8) 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xx明了。 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1) 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 “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a、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 将予以拒收。
b、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
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 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前附表)
(3) 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 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 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1)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
(2) 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 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
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 清、
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xx、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3、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0、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 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
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
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 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80分,报价20分。
(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具体评分见下表。
(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结算率)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20%×100 。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荐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本次评分“商务技术分(80分)”
序号 | 项 目 | 满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信誉 | 7分 | 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评价范 围中,水库、海塘、堤防、水闸四个工程类别的评价等级为丙级(含临时级别)及以上的,每具有1个工程类别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上述评分项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浙江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 A 级单位得 3 分、B级单位得 2 分、C 级单位得 1 分、D 级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招标公告发布当月(或之后月份)浙江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网页打印 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2 | 类似业绩 | 2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上述评分项相关证明资料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2份及以上合同,合同业主、项目名称 均相同又分多个年份签订的,按一个业绩计算。】 |
3 | 拟投入人员 | 3分 |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水利工程师职称和水利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上述评分项相关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8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8分。 (上述评分项相关人员证明资料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
6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每有1个闸门运行工的得1分,最高得3分;每有1个水工监测工的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上述评分项相关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 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
4 | 养护设备、工器具、养护材料投入情况 | 10分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罗列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工具、办公设施、物资装备、使用耗材、配套设备、养护材料情况进行打分。 A档: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工具、办公设施、物资装备、使用耗材、配套设备、养护材料先进且操作便捷、选型合理的10-8.1分; B档: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工具、办公设施、物资装备、使用耗材、配套设备、养护材料先进性、操作性、选型基本可行的8-4.1分; C档: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工具、办公设施、物资装备、使用耗材、 配套设备、养护材料先进性、操作性、选型有欠缺的4-0分。 |
5 | 岗位职责、内部管理、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 1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职责、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分。 A档: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设定且描述非常完善合理,得10-8.1分; B档:岗位职责、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设定较完善合理得8-4.1分; C档:岗位职责、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设定 不合理有缺陷的,操作性不强,得4-0分。 |
6 | 项目实施方案 | 7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现有情况的了解程度进行打分。 A档:能详细的描述本项目的现状,图文并茂的得7-4.1分; B档:对本项目现状的描述到位的得4-2.1分; C档:对本项目存在的问题有描述,但不具体,有缺失得2-0分。 |
13分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就如何完成本项目的各项任务(启闭设施的养护及检查、工程维修、工程保洁、观测方案、数据管理及业主方交代的其他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方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分。 A档:详尽的描述了本项目中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且实施方案贴合本项目的实际,操作性强,有针对性,得13-8.1分; B档:实施方案较完善,对各项任务均有提到,内容中的方案柯操作性、可行性较普通,针对性欠佳,得8-3.1分; C档:就如何完成本项目的各项任务均有描述,实施方案内容、工作 方法不完善,不能很好的针对本项目,得3-0分。 | ||
7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8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完整及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分。 A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 8-6.1分; B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本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4.1分; C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欠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针对性欠缺 的得4-0分。 |
8 | 项目服务质量承诺 | 6分 | 根据投标人服务质量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方案、服务网点设置、优惠承诺等)及详细的培训计划方案进行打分。 A档:方案完善且合理有效的6-4.1分; B档:方案基本可行的4-2.1分; C档:方案有欠缺不完善的2-0分。 |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总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作内容为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 | ||||||
1 | 温岭市城南镇 2023年度小型水库、山塘管理养护采购 | 设施、上坝道路等的日常巡查、养护和保洁及水位尺、启闭机、拉杆、闸门和机电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在 管理养护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水库安 | 1 | 项 | 55 | 55 |
全隐患问题进行上报等。 |
(一)总则
1、本采购需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2、投标人服务与本采购需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执行最新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4、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招标等各项工作。投标人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服务范围
1.1.1 服务内容
①工程检查观测;②工程维修养护;③工程保洁:④工程资料整编;⑤信息平台数据维护;⑥台账管理与档案整理;⑦小型水库的控制应用编制及年度检查报告;
③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拟定。
1.1.2 检查要求
1.2.1 服务要求满足《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等规程要求,同时满足管理手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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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满足1.2.1 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1.2.1 大坝
坝身维修养护,迎、背水坡及大坝管理范围内的杂草、灌木清除;坝顶及背水坡局部坑注、 凹陷修补回填(每处回填方量小于 1m³),坝身及坝前库面垃圾捡拾, 局部破损的砼进行修复(每处破损面积≤5 ㎡,每处工程量≤lm³);检查坝体有无白蚁活动迹象,存在白蚁活动迹象的须及时汇报;大坝有渗漏明流的及存在坍洞, 可能影响坝体安全的,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和相关人员。
1.1.2.2 溢洪道
清理阻碍泄洪的装置,如拦鱼网、拦鱼杆等,及时清理堆积在溢洪道内的垃圾、土石方、影响泄洪的杂草、灌木;局部破损的砼进行修复(每处破损面积≤5 ㎡,每处工程量≤1m³);每季度须对闸门和启闭系统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超出维修养护范围的及时上报。检查、维修内容包括:闸门平整度和变形检查,闸门止水检查,闸门防腐检查和防腐处理,闸门槽异物清理,启闭系统电气系统检查和易耗件、小件零件更换、维修,启闭机运转检查,润滑油补充,备品备件检查,备用电源启动运行检查、维修等。
1.1.2.3 放水系统
每年检查放水系统次数不少于 2 次,清理影响放水系统正常工作的垃圾、杂物。对放水隧洞要求每年进洞检查一次,清理洞内掉落的块石等物,检查坝下埋管出水口有无漏水情况,对存在漏水的情况要及时报告采购人。上述两种放水设施,每年对启闭机、拉杆和闸门进行除锈防腐不得少于一次。对红吸放水装置要求检查有无漏气情况,存在漏气情况的,及时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清除闸阀、管身锈斑,除锈防腐工作每年不得少于一次。若放水系统故障,需邀请潜水员进行清理清除的费用含在报价中。
1.1.2.4 其他附属设施
1)上坝道路:要求及时清除道路上影响通行的杂草、灌木,修补坑洼,清理路面及排水沟中的落土、块石及垃圾等物,确保上坝道路畅通。
2)管理房和启闭机房:检查有无漏水情况,修补剥落的墙面,整理屋顶瓦片等, 保持门窗、地面及周边的整洁,清理出不属于水库维修养护和巡查管理的物品,确保管理房和启闭机房正常使用。
3)工程范围内的坝体、溢洪道、启闭机拉杆等处的栏杆检查、维修。
1.2 管理养护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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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须根据水库、山塘分布地理位置和水库、山塘特征,提出维修养护计划,拟定年度检查报告,并报采购人。
1.3.2落实维修养护人员,办理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确定并报采购人。制订年度上岗人员培训计划并报采购人备案。
1.3.3采购维修养护物资、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及时分发至每一维修养护人员。
1.3.4做好日常巡视、维修工作、月报、年报及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汛前、汛后各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出具专项检查报告,报采购人和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3.5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做好防汛、抗台抢险工作,并做好数据、图片和台帐的记录、存档,及时反映情况,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1.3.6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水工程和水环境安全,以及水事问题、水事违法案件。
1.3.7协助调查、解决来电来信来访。
1.3.8日常维修养护过程中,必须接受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监督检查。
为规范和提升水库、山塘管理养护工作,中标人必须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1.5.1管理养护人员在每次巡查、养护后必须立即做好记录,记录本由采购人统一格式,严禁代记或集中记录,以备查考。记录内容力求详实,一律使用黑色水笔,字迹清楚、端正,严禁杜撰、随意涂改,记录日期一律用公历。如发现异常情况,管理养护人员必须立即上报采购人。
1.5.2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后果轻重扣除一定金额的合同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3管理养护检查频率分汛期和非汛期(汛期:4 月15 日至10 月15 日), 汛期每周检查一次,非汛期检查每半月不少于一次,检查记录采用由采购人提供统一的格式。对有备用电源及溢洪道有闸控制的水库、山塘,中标人增加备用电源检查及闸门试机记录(闸门、启闭设备原则每年不少于两次,备用电源每月不少于两次,其中汛期之前需重点检查)。
1.5.4中标人需对水库、山塘进行现状照片采集成册工作。进场后首先对水库、山塘现状摄制照片,每季度在原址摄制同样照片,每季度制作照片册以作对比,注明照片摄制时间,以体现管理养护情况。每座水库、山塘照片不得少于五张,即大坝,溢洪道、放水系统、上坝道路、附属设施。照片册每季度制作两套报采购人。
1.5.5安全管理:
①保持溢洪道畅通,溢洪道进口处无异物,无拦鱼网栅等阻水作物,确保行洪安全,发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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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扣 200 元。
②不服从市、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的统一指挥者,按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至 500 元。
③在水库、山塘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有任意堆放物料、建房、挖砂、取土、爆破、违章耕种、炸鱼等活动,发现上述活动未及时制止和及时汇报,根据事态大小,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至1000 元。
1.5.6每季度提交维修养护考核合帐,台帐内容包括人员和培训情况,管理养护机械设备、材料等使用情况,问阀管理养护和防锈处理情况,管理养护巡查记录等。合同期考核满分为 100 分,其中日常检查考核分占比 70%,取多次检查得分的平均值:年终考核占比 30%。最终考核分在 80 分以上的为合格,不满 80 分的,每少1 分扣除管理养护经费 5000 元,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人最后商定为准。
1.5.7如接到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1.6 水库、山塘一览表
序号 | 水库、山塘名称 | 管理责任主体 | 车辆能否到达大坝 | 上限价 (万元/座/年) |
1 | 桐岭水库 | 桐岭水库管理处 | 能 | 6 |
2 | 龙潭坑水库 | 后里股份经济合作社 | 能 | 3 |
3 | 彭家水库 | 彭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否,步行约50分钟 | 4 |
4 | 乌龙潭水库 | 照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否,步行约10分钟 | 3.5 |
5 | 舜岭水库 | 舜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能 | 3 |
6 | 磨石坑山塘 | 兰公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能 | 2.5 |
7 | 三宅山塘 | 三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能 | 2.5 |
8 | 龙沌坑山塘 | 坑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能 | 2.5 |
9 | 岭脚山塘 | 后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能 | 2.5 |
10 | 骑龙月(上)山塘 | 小东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否,步行约5分钟 | 3 |
11 | 大岩头山塘 | 何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能 | 2.5 |
12 | 半山山塘 | 西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否,步行约10分钟 | 3 |
13 | 白溪山塘 | 白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否,步行约30分钟 | 3 |
14 | 岩坦里山塘 | 南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能 | 2.5 |
15 | 里坑山塘 | 沌头村股份经济24合作社 | 能 | 2.5 |
16 | 堂基里山塘 | 珠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能 | 2.5 |
17 | 狮子岩山塘 | 照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否,步行约40分钟 | 3 |
1、针对本项目需求,要求配置足够的车辆、作业机具、养护设备、易耗材料等物资;配置完整的办公场所、车辆停车场、办公设备;配置规范的从业人员服装、劳动防护等物资。
▲2、从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工程、管理、经济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
其中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 人,信息化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不少于 1人;
3、应具备满足具体工程运行需要的闸门运行工,水工监测工等水利行业特有工种人;
4、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从事水利专业工作 3 年以上。
1、此次招标所涉及的人员饮食、交通、劳保用品、办公场地租赁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工作人员花名册、车辆行驶证【如为租赁还须提供汽车租赁协议(自行投入的车辆设备)】。
3、车辆及机械作业要求
(1) 收集运输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带故障运行。
(2) 驾驶员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
(3) 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各机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熟悉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
(4) 作业设备应专人使用,并定期检修、保养。作业设备的运转部件应设有安全防护罩和安全警示标志。
(5) 在机械保洁作业过程中应控制速度,观察作业面情况无异常方可作业。4、人员服装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当穿戴专业防护服等安全防护装备。安全服当具备反光或部分反光性能,安全服反光部分最小宽度不应小于 5cm。
5、中标人须服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服从采购人组织监督管理要求。
6、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业耗材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内部管理
(1)中标人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内部考核机制,完善的管理制度。
(2)中标人要建立相关台账资料的登记、管理制度,制作的各类台账要规范、真实、清晰、准确。
8、中标人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作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作业过程产生的25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本项目有下列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1本项目遇不可抗力影响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影响合同无法执行的;
2.2中标人实际投入人员、机械车辆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合,拒不履行投标承诺的(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人员、机械车辆到位,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采购人有权无责任终止采购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2.3违反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
2.4经省、市级新闻媒体曝光,中标人为责任方,造成恶劣影响的;
2.5经有关部门认定严重违反劳动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其它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2.6其它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
2.7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法人组织破产,或重组变更法人主体的;
2.8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其它不续签或终止合同的规定,其它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
2.9合同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
六、人员劳动保障
1、中标人所用员工需自行向社会招聘,身体健康,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劳务)合同。
2、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
3、每月应按时、足额向作业人员支付相应的工资与加班费,发放津贴、高温费、福利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一经发现中标人未及时、足额支付的, 在中标人补足欠薪的基础上,采购人将按原欠薪额的 200%对中标人进行扣款。
4、作业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最低福利待遇及温岭市最低工资标准等。
5、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与作业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要求工伤保险应保尽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全覆盖。因未办理作业人员保险引起的纠纷投诉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一)履约保证金
1、金额:合同价的 1%;
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形式; 26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处。
(1)在合同履行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
(3)在合同履行期内因其它民事纠纷、法律文书确定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中标人违约所造成的扣款。
5、合同期满或本合同因采购人要求终止或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终止时, 扣除应由中标人承担部分,采购人在合同终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款项退还给中标人,因中标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的除外。
6、出现上述第4 点(1)(2)(3)款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应及时支付。情况紧急或中标人不支付的,采购人应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先行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以合同价的 5%一次性交清,若发生理赔或违约扣款造成实际数额减少的中标人应在减少的当月向采购人补齐。若因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调整造成理赔数额增加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在合同终止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前,须结清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等社会保险或解决好纠纷等事宜,并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上述事项的履行情况。
(二)投标报价形式
投标报价是包括质量标准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费用(如工资、保险、高温补贴、福利等)、设施购置费(如车辆及机械设备的购置费用等)、设施运行维护费(如设备的修理保养及保险费用、设备风险及管理费、设备运行的油费等)、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括工作服、反光衣、雨衣等)、工具及耗材购置费(如保洁工具、一次性用品、清洁材料等)、过路费、水电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开办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不可预见等各项所有费用。
(三)合同款支付
合同款支付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按每半年支付一次的方式支付当期(即半年度)维修养护资金的 80%(支付时扣除相应的扣款),剩余款项在合同结算时支付。合同期结算时,按考核结果进行结算,考核不满 80 分的,每少 1 分扣除管理养护经费 5000 元。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所在地:
乙方:(中标供应商)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采购文件。
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具体见采购需求)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大写) : 元
(¥ 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根据招标结果确定)
(二)乙方责任
(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五、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1、金额:合同价的5%;
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交至甲方处。
4、合同正常履行后,履约保证金作为以下用途:
(1) 在合同履行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2) 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
(3) 在合同履行期内因其它民事纠纷、法律文书确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4) 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扣款。
5、合同期满或本合同因甲方要求终止或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终止时,扣除应由乙方承担部分,甲方在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款项退还给乙方,因乙方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的除外。
6、出现上述第4点(1)(2)(3)款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及时支付。情况紧急或乙方不支付的,甲方应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先行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以合同价的5%一次性交清,若发生理赔或违约扣款造成实际数额减少的乙方应在减少的当月向甲方补齐。若因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调整造成理赔数额增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履约保证金。
7、乙方在合同终止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前,须结清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等社会保险或解决好纠纷等事宜,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上述事项的履行情况。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2、履行方式:
3、履行地点:十、款项支付付款方式: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 5%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 6‰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第( )方式解决:
(1) 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各执壹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及邮编: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及邮编: | |||
签订时间: | 年 | 月 | 日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声明书(附件 2)
2、授权委托书(附件 3)(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 2
投标声明书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 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 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附件 3
(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
(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
章)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温岭市城南镇 2023年度小型水库、山塘管理养护采购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 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
附件 6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时 间: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 业情况 | ||||||
备 注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8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位 | 学历 | 持何种资 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本岗工龄 |
项目经理 | ||||||
其他人员 | ||||||
…… | ||||||
要求: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
3.出具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 期:
附件9
技术、商务偏离表
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投标人若有偏离的应将偏离条款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差。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
如投标人无偏离的可不填写本偏离表或在本页上写“无”,视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合同总价 | 实施时间 |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 |
1 | |||||
2 | |||||
3 | |||||
… | |||||
要求:
1. 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招标要求填写);
2. 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11
报价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1、开标一览表;
下列内容如有可提供:
2、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附件 12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ZJGYZX-2023-2-011
序号 | 标项 | 数量 | 单位 | 报价(元) | 备注 |
1 | 温岭市城南镇 2023年度小型水库、山塘管理养护采购 | 1 | 项 | 元 | |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 元)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 13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 单位)负责人 (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 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确认, 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4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
序号 | 行业 | 原则 | 具体规定 | 指标 | |
1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 | ||||
2 | 工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 | ||||
3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 | ||||
4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 | ||||
5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 ||||
6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 | ||||
7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 ||||
8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 ||||
9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 ||||
1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 ||||
信息传输 | 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49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 | |||||
14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资产总额 |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该附件可供投标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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